勵馨基金會苗栗分事務所主任
最近六歲的小女兒跟我說,她以後不要生小孩,生小孩很痛,小孩又都是搗蛋鬼。所以,她要跟女生結婚,這樣不會生小孩。小女兒好奇地問我,她可不可以跟女生結婚。我說,當然。只要妳和妳喜歡的對象相互喜歡,
即便是男生跟男生、或者是女生跟女生,妳都可以不因為性別考量而跟對方交往,也可以結婚。因此,現在六歲的她,暫時決定哥哥以後跟男生結婚、她要跟女生結婚。
複製的性別腳本
在成長裡,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國中時和母親的對峙。重男輕女的感受,總在不經意地對待中鑽入;也養成了自己要獨當一面、不麻煩別人的倔強形象,總想要藉此證明,即使身為女生也不會輸給男生。
工作後,服務遭受家庭暴力以及性侵害的女性們,是我過去生活中從來沒有想過的世界。陪伴的過程中,逐漸地看見,什麼是社會結構對這些女性倖存者的二度傷害。她們被放大檢視著自身行為是否沒有瑕疵、是否足以成為一個社會接納的被害者形象,藉此劃分是否值得被幫助,以及是否有資格求助。
實務現場中看見,遭受肢體暴力傷害數年的女性,在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保障自己人身安全後,被加害人解讀為得理不饒人,是破壞家庭和諧的罪人。背後的原因是:社會價值觀中仍有妻子應該以夫為尊、女性應該順服忍讓才是個好女人的期待。如果女性負擔家計仍被暴力對待,會被說成因為你萬事強勢不給先生留面子;如果先生不事生計、飲酒賭博,則被認為是你不夠賢良,不能幫助先生上進。
我對於性別的體會,從過去到今天的服務工作中發芽;也從自己婚姻、家庭以及育兒的路上成長。細細發現,生活處處充斥著社會文化中的性別價值,一不小心就容易複製貼上的累積著。
育兒時,總有成千上百的善意建議,不經意或是刻意地提醒著你,要怎麼做才是一個好媽媽。身為媽媽不可以做的事情有百百種,你一旦誤觸地雷,就會引來撻伐。這些種種「理所當然」、「應該如此」的說詞,塑造了性別角色的位置與框架,綑綁住的是每一個人,不論性別。
破除「應該」的性別日常
因此,當自己進入母親的角色時,我所期待的除了孩子能夠健康平安的長大之外,打破性別框架,讓我的孩子有機會做一個是以她/他「真實樣子」長大的自己,是另一項重要任務。
男孩不會因為愛哭、害怕鬼、害怕昆蟲、喜歡玩扮家家酒、穿粉紅色衣服而被認為不是一個好男生,沒有男生應該有的勇氣與陽剛;女孩不會因為好動、喜歡攀爬、吵鬧、在地板上滾來滾去、不喜歡別人碰觸她的臉頰和拒絕抱抱親親,而被說她不夠女生,不像女孩的溫馴。
身為母親,我練習著用一個「人」的眼光,去教養陪伴著我的孩子,去發掘和貼近她真實的性情、喜好以及想要展現出來的樣子,克制著性別角色在我身上的框架,練習著不把這些框架繼續複製下去。當哥哥哭泣時,我可以回應他的情緒,自在地告訴他遇到難過、不舒服的事情,哭是正常的;當妹妹生氣時,我可以抱抱她,了解她生氣的原因,而不是說出女生不可以愛生氣。
當我自己兼顧工作、照顧家庭、育兒而心力交瘁時,我可以安頓好我自己,我不需要成為一個完美的母親,只需要足夠好就可以。允許自己成為即使家裡一團亂、廚藝不夠精湛、放假只想要躺在床上睡到自然醒的真實,讓我的孩子知道,媽媽沒有辦法十項全能、媽媽也會累、媽媽也需要幫助,媽媽本來就是一個平凡人。
願你成為自己喜歡的樣子
我們不是非得標新立異,或是否定每個傳統價值,只期許在所謂的價值與框架中,擴展我們的眼光,邁向一條彈性的道路,破除二元創造與接納多元可能。即使不一樣,也不應該成為他人傷害你的理由,每一個人本來就不一樣。
期待我們的孩子都可以拋卻「應該」的性別包袱,不受綑綁與限制,回到共同為人的價值與尊嚴。
願每一位大人都能夠保護我們的孩子們,成為一個自己喜歡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