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新聞工作者,編著有《高雄市黨外風雲》、《近代台灣慘史》檔案等書,現為網路線上媒體經營者。
中國武漢肺炎侵襲肆虐全球,一年多來,多國因疫情嚴峻而實施「封城」措施,國內數家網路媒體轉載筆者多年撰寫的〈機槍封鎖布袋鎮的傷人事件〉,說明台灣七十四年前也曾封城;連《維基百科》也引用拙文建立〈布袋事件〉條目。因為撰寫該文當時資料太少,以及受限於報紙篇幅,只能在1500字內,以致難免疏漏。
筆者近年又蒐集了一些資料,有關事發日期、涉及人士、相關情節,都必須增修、增補;另外,從資料中發現美國、日本當年都曾數次支援霍亂疫苗,因而決定重新提筆改寫,期望讓這個事件更完整留下歷史紀錄。
第二次世界大戰終戰後,台灣擺脫日本統治,卻淪入中國國民黨蔣介石政權手中,不但以軍事專制獨裁極權悍然入侵台灣,很多中國的惡質文化被帶進台灣,一些不肖台灣人也如魚得水地暴露出漢民族血統的劣根性,跟著中國國民黨政權的貪官汙吏混水摸魚,日治下所培養的優良質素、文化、價值觀全面受到破壞,加劇了台灣社會的亂象。
戰後起初那幾年,百廢待舉,社會蕭條,民不聊生,中國國民黨外來統治者卻只知強取豪奪,無心經營台灣,所肇致的諸多亂象中,以從中國登陸台灣的軍警仗勢擾民案件最層出不窮。許多軍警人員經常為了細故而拔槍殺人,坐車驗票時,或調戲婦女不成,甚至購物不付錢任意索取人民財物,動輒拔槍示威,以及穿制服行劫、威嚇、殺人的新聞報導,屢見不鮮。
一九四六年七月十八日發生在布袋嘴(今天的布袋鎮古名)的機槍傷人事件,就是這種現象的例證之一。
多位台灣史研究者在探討戰後台灣社會變化時,都曾提到布袋嘴事件(布袋事件),將之列為自中國國民黨政權敗逃台灣後到二二八事變發生前,具有代表性的重大社會事件,與同年發生的員林事件、新營事件,並稱為一九四六年的三大社會事件。
布袋嘴雖然是個小漁港,卻因與中國廈門、福州、汕頭等地的距離甚近,在戰後海禁解除之際,立刻成為兩岸互通非常頻繁的港口之一。蔣介石政權從基隆、高雄兩個大港,將台灣的大量民生物資運補到中國戰場,布袋嘴港一時也成為貪官奸商走私運出大宗米、糖的次要港口,布袋嘴就如此不幸地在一九四六年從中國傳入霍亂菌。
台灣近代史上,曾經在一九一九年及一九二○年發生過兩次嚴重的霍亂傳染,可是,經過日本殖民政府有效防治之後,一直到終戰前,已經完全絕跡。布袋嘴與中國的相通,因為檢疫設施付之闕如,竟然使絕跡的霍亂復燃起來。
在布袋嘴發生霍亂之前,事實上,由中國傳來的天花已經在北部開始流行,一九四六年一月創刊的《人民導報》【註】二月二十四日就報導了台北市流行天花的新聞,很快的迅速蔓延到台北縣,到了四月十四日甚至連宜蘭也受到傳染(《人民導報》第二版)。
當時的蔣政權一直專心忙著搜刮台灣物資送往中國,不但毫無所謂的檢疫、防疫,而且對台灣原本具有先進國家水準的醫療體系進行整肅,造成一九四六年三月間台大醫院史無前例的職員大罷工,兩所附屬醫院罷診風波,加劇疫情擴散。那一波的天花之災在北部延燒半年之後,一九四七年上半年就蔓延了整個台灣,到了一九四七年五月三日,連台東也開始大流行,造成數十人的病故(《中華日報》三版)。那段過程就不在此論。
一九四六年四月中,布袋嘴霍亂之災起初的病例不多,負責布袋嘴行政的台南縣東石區署和布袋嘴警察所,都忙於謀取私利而不認為幾個霍亂病例有什麼可怕。半個月之後,病例卻迅速增加,不僅造成十八人死亡(一九四六年五月三日《台灣新生報》第六版),更向南、向北擴散,當時的中國國民黨政權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此刻才提醒必須將布袋嘴隔離起來。
行政長官公署當時窮於應付蔣政權中央無盡無止的各項需索,搞得焦頭爛額,連各級學校教職員的月俸已經好幾個月都發不出來,哪有精神關切疫情,提醒歸提醒,整個官僚體系充斥貪腐、敷衍塞責文化,直到布袋嘴霍亂患者超過百人、死亡人數攀升(一九四六年六月五日《台灣新生報》五版)之後,行政長官公署才手忙腳亂地下令東石區署將布袋嘴整個封鎖。
東石區在日治時期稱為「東石郡」,轄下包括布袋庄在內共有七個街庄,一九四五年十月才改為「東石區」,區署位於朴子街,日治時期隸屬於台南州(一九四五年十月改為台南縣),一九五○年才併入嘉義縣。
東石區署奉令除了調撥區內警力到布袋嘴之外,也用行政長官公署配發的槍械彈藥,讓警察和義警荷槍實彈武裝起來,在有限的資料中,看不出行政長官公署是否調派軍人支援,不過,當時從布袋嘴通往東石和鹽水的所有道路口都架起了輕機槍,這種武器並非一般警察或義警所能操作的。總之,整個布袋嘴就靠武力全面封鎖起來,禁止人員進出。
當時的布袋嘴大約不到三萬人,這裡除了鹽田和海水之外,並不生產民生物資,必須仰賴外界供應,如今突然遭到封鎖,簡直形同世界末日來臨一般,搞得風聲鶴唳。隔不多久,霍亂擴散到台南縣灣裡(一九四六年七月一日《民報》晚刊第二版),到了同年七月十二日,根據統計,以布袋嘴為中心的台南周邊地區因霍亂死亡人數達到三百多人(《台灣新生報》五版),布袋嘴的封鎖網更加嚴格。
大約將近一個半月的封鎖期間,大小爭議不斷,最後終於不可避免地發生警民衝突事件。當時擔任《和平日報》嘉義區負責人的鍾逸人,在回憶錄中如此記述:
「一些有辦法的人還是會鑽後洞買通關卡,悄悄跑出去買米、買柴回來,一些沒有錢又沒有管道的人,便眼睜睜看著有辦法的人進進出出,把一袋又一袋的米搬進來,反顧自己,只有挨餓受飢,等著死神降臨的份。」
「這些求生不得坐等只有死路一條的餓民,終於不顧一切集體衝破『防線』,接著,槍聲和慘絕的哀叫聲齊響宛如阿修羅場。」
鍾逸人沒有提到的是:米糧一袋袋搬進布袋嘴的不多,一袋袋從布袋港運出去的多,當時的布袋嘴人貨進出非常複雜,貪官奸商買通關卡,透過沒有檢疫的布袋港跟中國人營私舞弊情形時有所聞,封鎖期間物資極度匱乏時也從未停歇,這才是釀成後來警民衝突的因素之一。
一九四六年七月十八日,布袋嘴鄉民蔡成活一家人已經缺糧多天,於是,蔡成活便企圖通過封鎖線出外,他不是要去買米,他的經濟能力不夠寬裕到可以買米,他是要去買便宜的粗食番薯簽,因為布袋嘴內連番薯簽也買不到。當然,鎮守封鎖區的警察不會放行,他懇求警察:「我要出去買番薯簽,我沒飯吃了,拜託讓我出去買吧。」警察硬是不肯放行,兩人一來一往,爭論不休,蔡成活因而指責特權營私舞弊可以,百姓沒飯吃要買番薯簽不可以,兩人發生拉扯,於是,兩名警察以侮辱警察罪名將他上銬逮捕。
事件發生後,消息遭到全面封鎖,鍾逸人在嘉義聽到風聲,就派了記者進入布袋嘴了解真相,《和平日報》在七月二十二日的報導中,除了前述過程之外,還描述說,雙方爭執期間引來不少民眾圍觀,對警察上銬逮人頗不以為然,在群眾包圍交相指責下,警察開了二十多槍企圖驅散群眾,結果重傷兩人,群眾激憤,有四名警察聞訊趕來支援,但仍不敵蜂擁而至的群眾,警察逃入派出所,數千群眾包圍派出所要求放人,後來,區長、警察局長及大批警察總隊人員趕到現場,才把糾紛平息下來。
此時,霍亂已擴散到台南市了,這則報導的同一天,發自台南市的消息指出,平均每天有六至七名新患者,受影響的人數已達三一八人,死亡人數則達驚人的二二○人。
隔了兩天(七月二十四日)《民報》也作了報導,標題是〈警員開槍恐嚇,誤中無辜鄉民,布袋鄉防疫發生糾紛〉,內文不多,但已查出死傷者姓名,這則從嘉義區發出的報導簡略說:
「鄉民蔡生活(二三歲)因要買食糧要通行交通斷絕地區,警員制止通告蔡不守命令、將加以扣押發生口論,警員開槍恐嚇,誤中鄉民蔡朝論右足,受彈流血過多,運至上池治療中身死。曾文千(三十八歲)受重傷亦在上池醫院治療中。該警員被鄉民亂打亦受重傷云。」(《民報》將蔡成活誤為蔡生活。)
警方在《和平日報》報導後,否認警察開了二十多槍,死傷民眾是被流彈所傷而非警察擊傷。於是,鍾逸人便找該報東石區負責人,也是朴子區副區長的張榮宗陪同,親自再到現場進行調查採訪,他們訪問了四位受害者和兩位目擊者,都證實了報導正確。
他們另外分別訪問東石區署的「半山」區長蔣重鼎和派出所黃所長,另外,他們更認真地找到遭機槍掃射的門扇、窗檻,不但上面都有彈孔,連子彈都還留在裡面,他們設法把子彈挖出來請人鑑定,也證實都是機槍子彈。
隔天,《和平日報》繼續以顯著版面報導了調查採訪的結果,這次報導指出除了死者之外,還多了數名遭槍擊受傷者,同時,由輕機槍擊發的子彈多達六十發。這則獨家的調查報導引起了很大的風波。
此時,霍亂已經蔓延到宜蘭(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九日《台灣新生報》五版),到了八月十七日,台北地區也爆發流行(《民報》晚刊二版)。根據《民報》晚刊報導,八月七日,布袋嘴的霍亂死者已多達八十六人,有些紀載認為布袋霍亂疫情到此平息,並以這個數字作為布袋嘴最高的死亡人數,其實,這都不正確,因為到了八月二十一日,《民報》仍報導,「台南縣霍亂未息,患者達五百四十人」。報導中沒有提到死亡人數,但根據後來統計,當年由於缺乏疫苗,因此霍亂死亡率超過百分之五十。
霍亂疫情仍極為熾旺,布袋嘴槍殺鄉民的風波也吵得正熱。東石區長蔣重鼎和派出所黃所長,都否認《和平日報》的調查報導是事實,由東石區警察所發函要求該報更正,重點在說明警察使用槍械的正當性、否認警察開槍六十發,以及共有六位警察遭群眾包圍擊傷等等,不過,敘述中也揭露了報導沒有提及的過程細節。更正函內容如下:
「鄉民蔡成活強出交通封鎖線,警察制止不聽相罵,因受扣留,押赴派出所,途至街中企圖脫逃,被警察擒住,互相拉扯,街眾目擊聲喧鬧囂喊打繳槍,警察見狀即返派出所報告。」
「當時,義務警察涂永安在市場口被包圍,身體受危害威脅,非使用槍械則不足以抵抗自衛,向空先發一槍警告,但身被人群推倒,乃向下誘發一彈,遂致彈傷鄉民蔡朝崙、曾文千兩人,送至嘉義上池醫院,蔡朝崙因足部受傷出血過多致死。」
「查該警開槍係適於警械使用條例第三條第一款,所謂發彈六十發、傷若干人全無事實,及後涂永安被打,人事不省,尚有黃先成、林達三、邱炳水、康永明、陳欣等五名逃至派出所,被群眾數千人包圍,拳打腳踢,石頭如雨,派出所玻璃破碎,受傷警察血淋肉腫,再押入留置場,黃先成逃入旅館,被打幾危,奄奄一息,丟在鄉公所門旁一角。」
「區長、所長到現場,要挾再打警察示眾,並強要向鄉民保結該警員係殺人傷害罪,後經嚴正拒絕,還派代表同警察押受傷者赴縣警局,要求以後不得封鎖,現政府將全案移送嘉義法院訊辦中。」
針對這份更正函,以台南縣東石區布袋公民代表數十人名義,在一九四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刊登「布袋鄉民鳴冤啟事」,指責區長及派出所長故意放縱部下殺害平民,「對於為民父母有失監督不嚴,咎無所歸,不得不裝調掩飾,希圖壓服人民,是以捏造荒謬投函報社強欲打消命案一節,似此欺瞞層峰,蒙混社會」。
公民代表譴責:「封鎖全鄉,不顧人民生活塗炭,....存意若何」,「疫區非匪區,....防疫而派武裝警員執槍封鎖,....又運機關槍與警員使用,足見有心授權與警員慘殺鄉民」,他們對警察槍殺一人斃命、一人重傷及兩人受輕傷,如此暴行不嚴辦,卻要追究鄉民的抗議行為,表達強烈不滿。
公民代表刊登啟事的同一天,《和平日報》有一篇〈布袋鄉の流血事件續報〉的報導,原來在東石區警察所「來函照登」刊出的隔天(八月二十六日),布袋嘴鄉民憤慨之餘,召開了民眾大會,一致決定對警察當局的卸責行為刊登啟事予以譴責,民眾大會並通過成立「救濟委員會」,當場募集十餘萬元,將對受交通封鎖影響的貧困者協助解決生活問題。
〈布袋鄉の流血事件續報〉還指出,七月十八日被逮捕的蔡成活,他之所以跟警察發生爭執,是由於他指責警察貪腐放任有行賄的特權出入,當天他更親眼目睹二、三位跟警察有親戚關係的鄉民被放行,據理論爭時才遭毆打上銬綑綁,予以逮捕;在押往派出所途中,有一位身著軍服者看他臉色不對似有失血現象,才為他鬆綁(續報中沒有進一步描述,但有身著軍服者出現顯得特別奇怪)。
經過三方面各自陳述說法之後,使得這樁事件的真相有了更完整的呈現。那段期間,《和平日報》因為報導此一事件而銷路大增,不過,區長蔣重鼎和派出所黃所長則暴跳如雷,鍾逸人當時頗受了一些壓力。出身於朴子的新竹縣長劉啟光(也是「半山」,屬於蔣政權的特務系統),曾經向鍾逸人關切該項報導,說了諸如「大家都是蕃薯仔,能饒人處且饒人』之類的話。
布袋嘴七月十八日的衝突事件並非單一事件,其實在布袋嘴遭封鎖之後,鄉民為了解決生活問題跟警察之間的小衝突無日無之,蔡成活所謂的警察貪腐給行賄者方便,是當時布袋嘴鄉民耳熟能詳的傳聞,七月十八日是積壓太多民怨的總爆發而已。
另外,布袋嘴鄉民跟警方糾纏不清之際,距離二十公里的新營在八月二十五日也發生警民衝突。當天,新營正在舉辦蘭盆祭演戲謝神,但是,警察以「霍亂疫情嚴重」為由要求停演,兩名持槍警察站上戲台強力阻止演員,並下令台下觀眾散去,群眾激烈抗議、向台上丟石塊,警察開槍傷及數人,情勢一發不可收拾,最後演變上千群眾包圍、攻擊警察局的衝突事件。
布袋嘴槍擊傷人事件發生時,當年發行量最大的官報《台灣新生報》一直視若無睹,等到新營事件發生後半個月(九月十三日),疫情逐漸平穩之際,卻以〈談台南警民衝突事件〉為題的社論,譴責兩個事件中的「群眾暴力」,而忽略事件前因後果,對於警察動輒開槍傷害人民則隻字不提,針對布袋嘴事件更歸咎於「村民染於積習,求神問藥,不願隔離」,「該事件責任應由地方民眾負責」。
這篇社論引起布袋嘴民眾高度不滿,九月十七日,以「東石區布袋鄉被凌辱之五村村民全體」具名,在《和平日報》刊登〈布袋鄉民為新生報社論聲明啟事〉,反駁該篇社論說,他們「屢次與區署商洽日常用品之供給及勞動階級救濟辦法,總不得區署回應」,「願不願意封鎖非為問題,假使不願封鎖,我等何苦忍到一個多月,假使不願何苦募捐」,「該事件並非人民挑動,而是警察開槍數十發殺傷無辜,並威脅要搬機關槍入鄉內掃射」,何來須由地方民眾負責。
《台灣新生報》不甘示弱,相隔將近半個月(九月三十日),再度以官報立場發表以〈辨正邪,嚴賞罰〉為題的社論;官腔官調高唱「一地的政事要辦的好,必須有賢能的官吏來主持、來推行,....要使真正為民造福的官吏,可以無所顧慮,放手做去」。並為東石區署喊冤,「東石區長因其切實執行政務,戒避日人時代的走狗,不願與彼輩朋比為奸,即被當地豪劣藉端誣陷攻訐,現已遭受重大威脅」。社論最後還指控有人要出錢買通他們,來刊登關於布袋事件不正確的資訊。
〈辨正邪,嚴賞罰〉的社論,引起布袋嘴鄉民更大的憤怒,經過研商決定以布袋嘴五個村村長聯合具名,再度刊登聲明啟事予以嚴正反駁。
十月二十日,在《和平日報》刊出〈布袋鄉民為新生報社論鄭重聲明啟事〉,指責《台灣新生報》一再歪曲事實:「該報自己怠慢或者受一方之買收,致被一般加以指責,又不願堂堂承認錯失,竟敢加誣吾曹,且敢以歪邪圖陷報導事實之他報人員,嗚呼哀哉!」
另外,他們在《民報》刊登的聲明啟事,則指責《台灣新生報》:「執筆立論先生,立論時何不稍稍三思:為公乎、為私乎?為公理者,須實地調查,抑為私情何妨私心忖度,只知獻媚官長,哪管老百姓之沉冤不沈冤?反責他報受愚,更為非是。」
至於所謂有人要出錢買通《台灣新生報》,「刊登關於布袋事件不正確的資訊」一事,他們也在聲明啟事中揭露,實際上是他們請該報地方人員報導布袋事件真相,結果洽商過程中該報地方人員竟要求他們必須支付大筆費用。他們斥責《台灣新生報》「顛倒是非,淆亂社會聽聞」。
布袋嘴鄉民與《台灣新生報》的兩次交鋒,雖然是整個事件的事後插曲,但也凸顯當年的媒體生態,以及官方企圖粉飾太平的扭曲手段,然而,回到問題本質仍在於防疫措施付之闕如的困窘,當時沒有霍亂疫苗,疫情擴散後才實施武力封鎖,又沒有配套的民生支援,卻頻生特權營私舞弊現象,長期累積的民怨在槍擊強力壓制下爆發實無意外。
台南縣政府直到七月中旬才派遣專科醫師前往布袋嘴,在此之前的一個多月都靠當地少數幾位醫師協助看診,澎湖籍的許整景醫師(後來曾任中國國民黨籍國大代表)當時留置布袋嘴,也曾義務加入看診行列,但沒有疫苗、特效藥,所有醫師束手無措只能盡力而為。嘉義縣老中醫師吳火旺受訪指出,大批患者被隔離在第八區鹽場倉庫裡,該倉庫是堆放及縫補裝鹽布袋之用的。(二○二○年二月十九日聯合報〈大陸封城防疫,老中醫師見證七十四年前布袋霍亂封城〉,二○二○年四月七日台視新聞〈七十四年前嘉義大霍亂封城老中醫師見證歷史〉。)
布袋嘴疫情是在等到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提供醫療物資和技術援助,以及美國緊急支援救濟藥品之後,才趨於平穩;九月初,南部霍亂疫情雖然已逐漸被掌控,但仍有病例不定時被發現(許峰源〈戰後臺灣霍亂的防治:1945-1947〉,《檔案》半年刊第十七卷第一期)。至於民生問題救濟,行政長官公署及台南縣政府也很怠慢,是在布袋嘴民間成立「救濟委員會」募集十四萬元之後,才象徵性各撥補十萬元協助。
根據官方資料,一九四六年全臺灣人口總共有六百萬人,總計全島的霍亂罹患者多達3,809人,死亡者2,210人,死亡率百分之五十八。實際上,這些調查數據遠低於真正傷亡人數,有很多民眾為了躲避查緝,隱匿疫情,未向縣市政府與衛生機關通報(許峰源〈戰後臺灣霍亂的防治:1945-1947〉)。
時序進入一九四七年,中國國民黨官僚貪污腐化、軍警紀律敗壞,物價全面暴漲,失業率也暴增,民不聊生,生靈塗炭,終於爆發二二八事變,台灣陷入極度肅殺恐怖的境地,可是,霍亂、天花、鼠疫、傷寒並未絕跡,這段過程都依賴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調派醫師、護理人員前來支援協助,以及美國、日本多次支援疫苗與救濟藥品,有關霍亂防疫方面,拖延到一九六五年才獲得世界衛生組織頒布瘧疾根除證明書。
【註】該報創刊於一九四六年一月一日,但在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的整肅中,被臺北綏靖司令部以「思想反動、言論荒謬、詆毀政府、煽動暴亂之主要力量」為由查封停刊。前後期社長為宋斐如及王添灯、著名的版畫家黃榮燦等人,後來都遭蔣政權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