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台灣協會前會長,台灣護理師、德國護理師及精神病患專業照護人,德國失智者專業照護人、從事動物輔助活動、教育及輔助治療的研究與資料搜集 。著有《借鏡德國-一個台灣人的日耳曼觀察筆記》、《借鏡德國-毛小孩的神秘力量-從歐美的動物輔助治療看台灣動物福利》。
精神科病患的復健往往遙遙無期,台灣一向沒有足夠的安置及復健機構,病患經常成了家庭最大的痛。最近龍發堂因疫情感染,被高雄市衛生局公告為疫情流行地點,必須進行「只出不進」管制。近半世紀以來,台灣主管機關坐視龍發堂的存在,是不能避談的事實。
本人1986年還是大學生的時候,曾和學長去過龍發堂參訪。他們不人道的處置與管理,當然是台灣精神醫療不應存在的尷尬,但是它卻徹底解決了家屬對病患的終身安置問題,部分反應了政府的無能。
記得1990年本人在當時的台北市立療養院服務,有一名曾在病發時殺了自己的幼子的病患,雖經過長久的治療,仍必須持續往返於醫院。每當一出院,患者就干擾家屬工作,跟踪他太太,懷疑太太出軌。他的太太數十年來,身負庭經濟重擔,無處安置他。病患出院當天,他太太即請了計程車在醫院外等,要直接將病患從台北載他去高雄的龍發堂安置。把才剛在台灣最好的醫療中心治好出院的病患,直接送往非正規醫療的終身安置「不法」處所,聽來十分荒謬可笑,卻是家屬無奈的選擇。
龍發堂收容精神病患,存在近半世紀的歷史,自有它的必要。四十多年來國家無視家屬與人道需求,仍然未設立足夠的安置機構,安置重擔完全落在家屬身上,實為不公,所引爆的人倫悲劇與暴力案例更是時有所聞。
借鏡德國:法定照護人及專業照護人制度
德國對精神病院的安置,除了機構外,也交由協助精神病患復健的協會來做,並由法定及專業照護人參與分擔家屬的法律責任及復健治療,病患即使無工作能力,也多不與家屬共住。政府以月付補助的方式,鼓勵病患與非二等親內家屬關係的人共住,或與熟悉病患的友人、病友共住,如果共住者帶病患渡假,也有額外的渡假津貼可領。這樣可鼓勵全民協助病患,而不是隔絕病患。
德國設有法定照護人及專業照護人,作為協助處理法定事務及協助醫療復健的角色,兩者合作協助患者回復日常生活。社工及專業人員全面評估精神病患的復健,是病患回歸社會的主要關鍵。
首先病患在醫院治療時,就有社工評估病患的社會需求。一個病患是否需要有法定照護人,是由法官到府或到機構來判定。德國法官除了在法院判案,也到居家或精神病房以及養護院所來判定病患的需求,保障病患的權益。如果病患精神狀態不能處理自己的財務及自理生活,將由法官判定不同等級的法定照護,而且每年法官都會來更新,重新評估精神病患的精神狀況。
法定照護可分財務的支配使用及生活居處的決定等類別。需要法定照護病患的法定照護人,可以由朋友或家人自願義務擔任,也可以由法院給付補助津貼,讓法院指定專業人士,擔任患者的法定照護人。
一個專業法定照護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任職多個病患的法定照護工作,處理十數個病患的法定業務,定期訪視,減輕家屬的法律責任,也因此可以成為一個獨立維生的專職工作。通常具復健功能的病患住所,多是公寓住所,病患與病患同住。
專業照護人則是有醫療訓練的護理專職人員。護理人員定期做居家訪視評估病情,配合醫囑給予長短效針劑或給藥,協助患者回復家庭及社會功能。另外,每兩個星期有精神科醫師定期到居所看診。病患臨時的就診需求,可由法定或專業照護者陪伴求診。
病患住院時,在病房如有病患需要緊急約束,除了須有醫生簽醫囑外,事後還需有法官訪視病患,並補簽同意允許約束病人的文件。德國法官保護個案權益,也會到養護所,去查看了解個案在輪椅上為安全而被束上束縛帶的必要性。約束個人的肢體行動自由,是人權問題,法官必須積極為人民守護。德國法官必須經常出訪機構與民眾接觸,因而增加生活閲歷,減少恐龍法官。
儘速改善長期安置,給病患一個家
龍發堂被勒令全面關閉後,政府必須完全面對長期安置病患的問題,並全面增加專業人力,增設復健照護機構,分擔家屬負擔與責任,這些政策的改革,也考驗著政府的施政能力。如果做不到長期安置,台灣又如何堪稱是人權國家?而龍發堂的分身,仍會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