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最大的特點是「好奇」,只要不是無法回頭的事情,都想要去嚐嚐。最大的缺點是「善變」,半小時前打算在家補眠,半小時後決定出門泡湯。喜歡看閒書、發廢文。最大的志願是當個說書人。說「文以載道」很老梗又噁心。可我就是喜歡這一套。是的,起向高樓撞曉鐘,不信人間耳盡聾。
什麼叫做「持槍勒索」?拿一把槍抵著你,讓你害怕,然後你就會乖乖地把錢交出來。什麼叫做「情緒勒索」?例如父母抱怨「子女都不孝順」,於是子女產生罪惡感,不得不犧牲家庭、工作,專心照顧父母。又比如說,脾氣起伏劇烈的恐怖情人平時溫言軟語,一旦稍有違逆就大發脾氣,讓人不得不委屈自己順對方的意。
也就是說:他用他的情緒、言語、行為影響我,讓我產生罪惡感、焦慮或害怕等等各種不舒服的情緒,於是我只好乖乖地照著他的話去做。這叫做情緒勒索。
想要理解、解決情緒勒索,我們就必須把問題拆成一個個階段去仔細檢視。對方有著怎樣的情緒?透過怎樣的言語行為來「勒索」我們?我們產生了怎樣的情緒?我們要如何才能不再「被勒索」?
《情緒勒索》就是在回答這些問題的一本書。這本書不算厚,也沒什麼深奧的道理或者是艱澀的學術用語;也正因為如此,讀者可以輕鬆地閱讀,進而理解情緒勒索的本質與應對之道。當然,換個暗黑角度來讀這本書的話,我們似乎可以說,從這本書上,我們可以學會「如何勒索他人」。
從覺察開始
覺察自己的情緒。事情永遠是從這一步開始的。
當我們遇到了一個恐怖情人。平常甜言蜜語的他三不五時就變臉大發雷霆,要你乖乖聽話不然就打死你,於是你不得不照做。你當然覺得不開心。
所謂的不開心,是因為「害怕」、「無助」,還是因為罪惡感?我們必須釐清自己的感受,就算三者兼而有之,總也有主要次要之分;再退一步說,就算分不清楚主因次因,至少我們可以一一審視,逐一釐清。
因為害怕?到底多害怕?他的威脅很瘋狂,實際上成真的機會多大?我們能不能找到方法防止危險的發生?
因為無力感?所謂的無力感,到底是「心靈上的無力感」?還是法律知識上的無力感?所謂「找不到方法」,是真的無法可解,還是其實尋找專業人士就可以找到方法解決問題?
因為罪惡感?你說離不開是因為愛,那你到底有多愛他?他到底有多愛你?為什麼離開此人會讓你有這麼深的罪惡感?
更重要的核心問題是:這些「害怕」、「無力感」、「罪惡感」的感受到底如何形成、以至於影響如此之大,讓你不得不乖乖就範?
事實是:我們不清楚自己如何受到他人情緒的操控,也不清楚自己的理智如何受到情緒所操控。因此我們時常居於「被勒索」的處境而不自知,也時常踩在一個「加害者」的立場而不自覺。首先必須覺察情緒,才可能進一步理解情緒勒索。
情緒勒索
情緒勒索通常以怎樣的形式出現?形成一個怎樣的循環? 答案是:他要求你,你抵抗他,他於是對你施壓、進而對你威脅,你只好順從;然後,下次舊事重演。
這個循環為什麼這麼有威力?足以讓被害者動彈不得?因為涉及了三個核心要素:「自我價值感」、「罪惡感」與「安全感」。
簡單的說,是這樣子的:
貶低你的價值:比如說「你這個白癡」、「你這個爛女人」、「你這個死菜鳥」。
引發你的罪惡感:比如說「你這個不孝子,我會這樣都是你害的」、「如果不是為了賺錢養家,我會去賭博試手氣嗎」、「我是想說給你機會,才多給你一些工作讓你磨練磨練,你卻不知好歹」。
剝奪你的安全感:比如說「下次你再這樣,我就打斷你的狗腿」、「你敢離開我,我就告訴全天下你有多下賤多淫蕩,看還有沒有男人敢要你」、「你如果不乖乖聽話,我就放風聲給整個業界,讓你離職後混不下去」。
這當然不是溝通、更不是說服,而是勒索!
所謂「溝通」,是「我盡量清楚地表達我的想法,說不定你聽完之後會同意我的想法」。所謂「說服」,是「我盡量站在你的立場,說你聽得進去的話,最後讓你同意我的想法」。至於所謂的情緒勒索,雖然在不同情境內,台詞會有更動,但是核心精神都一樣:「我才不管你的感受是什麼」、「總之我不爽,所以不管你爽不爽,你都要讓我爽」。當然,勒索者並不會這樣理解自己的言語或行為;對勒索者而言,他其實「都是為你好」。
這麼說起來,所謂的勒索者實在是很可惡了。但是別急著罵他;罵他之前,我們可以試著了解他。
了解勒索者
因為他們不擅長處理自己的情緒。當某件事情讓他產生焦慮的時候,勒索者沒有能力或意願去面對、分析、處理焦慮,於是急著把問題丟給倒霉的被勒索者。在此同時,人們習慣不自覺地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於是他真心誠意地覺得自己「都是為了對方好」。
是的,「勒索者有無法處理的焦慮」,而且「勒索者真的相信自己是為了對方好」。在這種情形下,如果被勒索者拒絕了勒索,本來就不擅長處理情緒的勒索者往往會勃然大怒!
更簡化一點的說,就是:不擅長處理自己情緒的人,常常一不小心,就在不知不覺中,變成了情緒勒索者。
「大多數的情緒勒索者,他們內心的不安與焦慮,其實並不比我們少,只是,或許他們過去學到的,是必須用『情緒勒索』這樣的方式,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才能給自己安全感、安撫自己的焦慮」(p.80)。
被勒索者與自我價值感
那麼,怎樣的人容易成為被勒索的人呢? 答案是:習慣當個好人的人、習慣懷疑自己的人、太在乎別人感受的人、很在乎他人肯定的人。還有一種所謂「太孝順的人」,則是同時符合這四種分類。 這四種人有一個共同的特質,叫做「自我價值感低落」。
什麼是「自我價值感」? 「自我價值感高」並非我們想像中的「自我感覺良好」或「覺得自己很棒」,而是「我就是我,我不需要去證明什麼」。
假如有個人是高帥富,而且個性溫和體貼、財富與智慧兼具,完全就是人生勝利組,他也因此很有自信,那麼,他的「自我價值感」是高的嗎? 答案是「未必」。身高、容貌、個性都是一種「尺」,而高、帥、富、個性溫和剛好都是「測量後大家會羨慕的那種尺寸」。
這種人或許很有自信,但並不表示「自我價值感高」,有時候他們甚至於更不快樂。為什麼?因為「一山還有一山高」、「一尺還有一尺長」。如果「自我價值感不夠」的話,越厲害的人越想要挑戰自我,越容易擁抱完美主義;因為挑戰難度一次比一次高,於是越容易失敗,反而更容易自我懷疑,因為失去外在肯定而感到痛苦。
而所謂「自我價值感高」的人,不會拼命拿各種尺去測量自己,更不會因為「量起來不夠理想」而覺得不開心。這樣的人當然不會委屈自己去當個濫好人,不會輕易懷疑自己不夠好,當然也不會過度在乎他人感受或是渴求他人肯定。
換句話說,「自我價值感高」的人少有破綻,情緒勒索者那些「貶低你的價值」、「製造你的罪惡感」、「剝奪你的安全感」伎倆在這種人身上根本無法發揮,這種人自然也就不容易淪為「被勒索者」。
順便一提,威權所頌揚的「四維八德」,就是一把把不准人提出質疑、難以撼動、逼得人喘不過氣、「禮教吃人」的尺;如果不符合它的標準,這個社會就把各種標籤牢牢地貼在我們身上,一輩子都撕不掉。看看中國的二十四孝,充滿著「賣身葬父」、「臥冰求鯉」之類讓現代人瞠目結舌的愚孝,就是例證。
我們當然不可能完全做到「不要拿尺量自己」這種地步。更常見的情況是:我們總是過度地給自己在各分面打分數,而忽略了「自我價值感」的重要性。
結論是:覺察自己、才可能了解自己,然後才可能接納自己,然後才可能「自我價值感」良好。這樣的人才能拉出一條「情緒界線」,不輕易替他人情緒負責而淪為被勒索者;同時也為自己的情緒負責,才不會不知不覺中成為勒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