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回報敷衍了事 轉型正義檔案應採全宗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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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在選前曾說過,她當選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推動五大政治改革,其中之一就是推動臺灣的轉型正義。在520就職演說中進一步承諾「將從真相的調查與整理出發」,在三年內,完成臺灣自己的「轉型正義調查報告書」,並依據調查報告所揭示的真相,來進行後續的轉型正義工作,「從此以後,過去的歷史不再是臺灣分裂的原因,而是臺灣一起往前走的動力。」

半年過去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也已完成委員會初審,卻一直無法排入院會討論,令許多關心轉型正義的朋友非常失望。雖然如此,但還是有些事情不用立法就可以做,例如檔案徵集。轉型正義的基礎與根本在於真相挖掘,對於過去威權戒嚴時期各種侵害人權的作為,除了傾聽被害人的聲音之外,官方檔案對於理解當時的制度與運作方式扮演關鍵的角色。

前陣子媒體報導,攸關轉型正義歷史真相的「政治檔案」經過6月間國家檔案局新一波的清查,還有85個機關仍保有6006案。這樣的檔案徵集工作早在25年前行政院為進行「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時就開始了,而1999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檔案法」,隔年檔案局籌備處成立,民進黨首度中央執政後便依法展開二二八事件、戒嚴時期政治案件官方檔案的徵集工作,截至今年11月7日已徵集7443案(約414公尺,因分類的關係實際上數量應該更多),但為什麼新一波的清查一回報竟然還有六千多案,而且研究者都知道各機關中絕對還有數量龐大的檔案尚未回報。

筆者以前曾經詢問過國防部有關政治檔案的問題,該部回應「都已經移交給檔案局」,結果最新一次的徵集,國防部及其底下機關總共回報近五千案(佔了全數八成以上) ,要嘛是過去國防部根本睜眼說瞎話,不然就是凸顯現行的徵集方式大有問題。

首先,多數機關如何清查「政治檔案」是個大問題,許多機關的承辦人員根本不清楚什麼是「政治檔案」,僅能從檔案名稱去判斷,如此一來,檔案名稱本身若是沒有「叛亂」、「匪諜」、「二二八」等字的就可能被漏掉。以前就曾聽過一個笑話,某機關回覆說沒有任何關於「二二八」的檔案,理由是檔案名稱沒有一個有「二二八」三個字的,問題是檔案名稱沒有「二二八」,不代表就與二二八無關。再者,政治檔案多數年代久遠,早期檔案管理不夠制度化,近年來雖然持續進行回溯建檔,但遺漏、誤編的情形並不少見,承辦人員若欠缺足夠的背景知識,很容易就「大量忽略」應該要回報的檔案。最後,現行的作法就是檔案局發個函,各機關自行回報,不回報也不會怎麼樣,回報不確實檔案局也沒有能力查證,據筆者所知,沒有確實回報的機關大有人在,到底是機關敷衍檔案局,還是檔案局根本只是為了敷衍(立法院)交差了事?

這種徵集方式就像是擠牙膏,外界要求一點,檔案局就發個文,各機關就擠一點出來交差,如2009年媒體踢報已廢棄的調查局安康招待所內藏有大量當時被留置人的個人資料、保密切結書、被調查人名冊、約談簿、值班日誌、時間勤務配置簿等,這些資料是後來在立法院的要求下,才由檔案局接手典藏,但這些檔案不是早就該由調查局移交給檔案局的嗎?竟然還廢棄在外,若非媒體踢爆,外界根本無從得知,充分說明未透過地毯式查找的徵集方式,漏網之魚肯定不少。2016年的新一波徵集同樣也是在立法院的要求下才進行,充分說明檔案局的被動角色。

筆者認為對於過去威權時期的檔案徵集,應該採取全宗式的徵集方式,否則除了會造成缺漏之外,沒有被徵集到的檔案日後可能就遭到銷毀。此外,很多侵害人權的事件是以「非政治案件」的形式處理,若僅以政治案件作為轉型正義的處理標的,將無法涵蓋過去國民黨統治期間侵害人權問題真相的探討,最好的方式就是將威權時期的檔案,不分機關也不拘限於政治檔案,全面性地徵集,至於流落民間及國民黨的檔案則必須投入更多資源及專法處理,這是與時間賽跑的工作,這不僅僅是為轉型正義調查報告奠定真相探討的基礎,也是為搶救威權時期臺灣的歷史記憶。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