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期總統不應做重大人事決定,中央研究院院長不宜在馬總統卸任前匆促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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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馬總統於卸任在即之前,突然將中央研究院的翁啓惠院長解職,並表示將面談中研院評議會送出的三位候選人,此決定實令人錯愕。關於中研院長之產生,中研院研究人員組成之「自由學社」有下列三點意見:

1.看守期總統不應做重大人事決定,造成法規疑慮。馬總統一個多月前原已對外表示批示慰留翁啟惠院長的辭呈,可以他日改批為准辭嗎?那有什麼公文是不能批完再改的?另外,指派一位副院長代理,也違反研究院的法規。根據《中央研究院組織法》,副院長由院長遴選,併同其任期,副院長任期不得跨越院長任期。馬總統在卸任前九日突然將翁院長解職,不但觸犯了看守政權不當決定重大人事的禁忌,也打亂了中央研究院的法治體系。

2.即將卸任之總統不應任命下屆中研院院長。中央研究院乃我國最高學術研究機構,有別於政府行政單位,其院長任命也與五院院長的政治性質有所差異,須尊重學術自治的精神。是以中研院評議會就遴選候選人之學術成就、經歷和理念,投票排序之名單,總統應予尊重。在卸任倒數計時之際馬總統突然表示將面談三位候選人並圈選,不但是重大人事決定,並誤將學術首長當成政治首長,極不恰當。

3.中央研究院之主體是院內研究人員,不在研究院任職的院士為名譽職,僅兩年召開一次院士會議。日前一些院士主張院長應該僅由院士們投票,或要求總統退回評議會送出之名單,我們並不認同。《中研院組織法》現行規定,由院長副院長與各所所長等當然評議員,加上院士們選出之聘任評議員所組成之評議會,以間接選舉的方式選院長,雖不完美,但比前述院士的主張要符合學術自主,民主治理的精神。

我們除了在此譴責馬總統粗暴之作為,僅剩幾日之看守期不應僭越,也呼籲三位副院長應該遵守研究院的法規,同時請辭。此外也請新政府上台後依循慣例尊重中研院評議會之投票結果,任命新院長。這才是符合民主原則與學術自治精神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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