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村想想】 眷村大黑洞 我的小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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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後搬進莒光新城,與鄰居相處愉快,後來還被推選為管理委員。未料因看不慣社區當權者惡行惡狀、假公濟私,有如吃定老芋仔的吸血鬼,憤而共同出面揭發,竟遭對方告上法院。雖經折騰多時,幸公道自在人心,打了一場勝仗。

莒光新城有20棟大樓一千多戶,1988年遷進後,軍方最初採舊眷村管理方式設「自治會」,後來改成立「社區管理委員會」,每棟選出一名委員,再推選主任委員。也因牽扯國民黨議員及立委樁腳地盤,有些則陷入利益瓜葛或選舉恩怨,原自治會人馬分成兩派,私下鬥爭激烈。

雖搬來社區已多年,但我生活在自己天地,與鄰居客氣來往,互動不多。2000年初,社區管理委員會進行改選,我住的第三棟有四十多戶,由於多數是老弱婦孺,沒人願出來接棒,在幾位長輩鼓勵下,我接下委員職務。

委員任務就是為住戶服務,包括每三個月代收一次電梯維護費、大樓水電故障、清潔衛生問題或其他事項處理、每月底參加社區管理委員會會議等。我也是擔任委員才知管理委員會工作忙碌,辦公室編制有總幹事及兩名幹事,看的出每天有大大小小做不完的事。

該屆主任委員及總幹事都是老伯伯,我相當能體諒社區主事者的辛苦,也因此對主任委員及總幹事推動的工作,都全力支持。但在會議中,卻也發現一些微妙的權力鬥爭,時任里長的梁某嘍囉經常公開羞辱老主任委員。

我自認無任何選舉恩怨及利益瓜葛,梁某嘍囉幾次在會中圍剿主任委員,罵的狗血淋頭,我看不下去會舉手發言就事論事。事後獲悉梁某早有預謀奪取下屆主委寶座,一再使出的小動作都是為其政治前途鋪路。

社區設有文康中心,長期卻由里長辦公室管理,淪為梁某私人領導的社團佔用,社區另有空間出租當幼稚園,租金竟也進入私人口袋。老主任委員認為文康中心產權應屬管理委員會,在該屆卸任前積極討回卻困難重重。

支持討回的幾位委員某日約好時間,到立委盧秀燕服務處陳情。老主任委員在出發前,臨時電話聯繫我是否可出席?我認為這是社區好事,當然支持。盧秀燕聽完說明,也認為產權應歸社區管理委員會,她將協助向軍方反映。未料,竟見梁某夫妻氣沖沖趕來,霹靂趴啦數落大家一頓,見我也在場,似乎當即把我列為反動派。

梁某擔任里長,偶而在社區相遇,彼此都會熱絡招呼,梁某老婆以前是光大一村鄰居,我也以大姊相待。但後來漸看梁某在管理委員會惡劣動作頻頻,我開始不以為然。

兩年任期已滿,管理委員會又將改選,第三棟鄰居說我服務熱心、有禮貌又年輕,希望我續任委員,我一推再推。有一位梁某支持的婦人極力爭取,但鄰居對其印象不佳,一再要我勉為其難,最後只好同意。

新的一屆委員會成立,甫當選市議員的梁某部署成功,人馬佔一半以上,理所當然拿下主任委員。由於社區各棟共39部電梯已使用16年以上,時常故障,安全堪虞,在前一屆即討論相關電梯工程更新案,預算高達3800多萬元。梁某處心積慮,果然後來紛爭即因此鉅額工程而起。

針對電梯工程更新案,雖經部分委員在每月例行會議提出質疑,梁某不是勃然大怒拍桌宣布散會,就是惡意制止人發言,強勢主導會議程序及內容,多數委員均怕得罪小人,敢怒不敢言。我則不了解內情,旁觀居多。

2002年春天,我到台北上班,只能假日才回家,恐未克照顧社區事務,乃向第三棟住戶請辭,經說明詳情,鄰居們都諒解。協調接任人選後,我乃召開住戶會議,選出職業軍人退伍的李君為新任委員,並行文管理委員會告知。

有趣的是,管理委員會總幹事竟拒通知李君參加例行會議,梁某嘍囉還放話︰「第三棟住戶會議不合法、偽造文書」。所謂不合法,一是沒有上級長官列席,二是未依會議程序先唱國歌;所謂偽造文書,是指有一位老婆婆不識字,我代她簽名,有監視器錄影存證。

獲悉這總幹事亂鬼扯,真他媽的!我從台北回來後,前往辦公室理論,他竟嘻皮笑臉東拉西扯,仍稱我委員,不敢得罪,就是不讓我辭。後來我才了解,李君過去曾任自治會會長,和梁某是前後屆,雙方選舉恩怨頗深,難怪梁某一再刁難,就是不讓他進入委員會。

我強調李君是經住戶正式推選,梁某怎能因私人恩怨阻擋?那總幹事更是混太保的樣子,令人一看就厭惡。後來,竟回文給我︰「李君過去在社區事務財務不清,依規定不得擔任委員」。

既然正式發文說李君財務不清,好!如何不清?是否有書面證據或法院判決?但梁某就是拒不答覆,還是不讓李君接任委員。甚至在社區內還有人放話,說我和「壞人」一起反梁某,破壞社區團結。我非常憤怒,到底在搞什麼名堂?

因在台北工作不順,三個多月後,我離職回台中。由於李君一直被拒於委員會門外,我乃重新擔任委員,對社區事務更加關心。適逢三千多萬元的電梯更新案,在委員會引起熱烈討論,我開始加入反抗梁某行列。

第三棟選舉新委員案持續被總幹事刁難,10月份的委員會議,梁某請假未出席主持,我嚴厲指責總幹事濫權亂搞,其操守可議,問大家放心將三千多萬元工程案交他處理嗎?我一開火,後續有三、四個委員發言,直指梁某和總幹事處理第三棟委員案顯有不當,更進一步指證歷歷,批評電梯更新案招標過程弊端重重,有諸多黑幕。

長達一個半小時會議過程,砲聲隆隆,總幹事幾無招架之力。我最後要求委員會將總幹事停職查處,多位委員也主張應請梁某說明工程招標弊端。代理主席的彭子玉,上校退伍,時任清泉崗空軍基地雇員、莒光社區電梯更新工程案五人小組召集人,認為大家的指控事態嚴重,裁決將於下次會議以重大議案慎重處理。我雖要求將會議錄影錄音過程保存,不能消磁,同時迅速拷貝給每位委員一份,他則信誓旦旦,強調在場出席委員均為人證。

會後,我將此次會議結論寫成公告貼在第三棟電梯間,沒多久竟被人惡意撕掉。隔天我又貼一次,還是被撕。後來有鄰居指證是社區總幹事所為,我故意到派出所以竊案請警方調閱社區監視錄影。派出所主管電話通知總幹事前往說明,總幹事拒不到案。

我又邀多位委員赴社區辦公室關切上述竊案,並擬拷貝上次會議錄影光碟,總幹事拒不提供,梁某亦以電話指示不得提供,隔天並貼出公告表示,除非法院訴訟或警方辦案需要才給。沒想到惡人先告狀!我傍晚剛好在家,竟聽到家中廣播器響起,總幹事向全社區廣播表示:「部分委員因沒分到電梯工程利益,故張貼黑函到處造謠抹黑,管理委員會近日將整理相關資料說明,部分委員之行為令人髮指!」

過了一個月,再召開的例行委員會議氣氛已變,原本應列為重大議案的電梯工程招標弊端案,未列在討論事項。多位委員上次會議砲轟梁某及總幹事的發言,會議紀錄隻字未列。梁某擔任主席操控全場,限制每位委員發言次數與時間,自己針對上次委員們的發言反擊後,隨即宣布散會。

上次主持會議的彭某,會後推說他只是當天兩個小時的主席,不要再找他。他更說忘了他上次做主席時,做了什麼裁決?我當場指責他沒有擔當,他竟作勢要打人。

梁某仗其市議員身分,市政府工務局及北區公所不敢處理,市長則回公文表示:「社區主任委員及總幹事有涉及不法及弊端,宜訴請司法單位辦理。」結果,造成梁某態度更加惡劣,表示他不怕上法院,誰要告就去告,他還要告對方妨害名譽,並索償3000萬元。我也終於了解在眷村文鬥不成,只有武鬥了。

2003年春,《台灣日報》中部版登出莒光新城梁某醜聞,稱梁某被部分社區委員指控假公濟私、黑箱作業等,新聞並引述我的說法。梁某在社區辦公室貼公告,指名道姓批我和另一位委員劉玉琦,同時在年度住戶大會反駁所有指控,大會草草結束,他也同時上法院告我和劉玉琦妨害名譽。

劉玉琦和我同年,甫以中校官階退役,個性豪爽,上一屆當委員後積極關心電梯工程案,認為梁某等當權派的規劃有損住戶權益,他也抨擊梁某諸多侵占社區公款事項。梁某多次在會議與其言語衝突,拍桌憤而離去。因他常在社區張貼大字報,也被梁某告上了。

我和劉玉琦被告的官司折騰一年以上,幾次開庭後,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梁某不服申請再議,新檢察官又偵查開庭幾次,還是不起訴。倒是梁某仗其市議員身分,都以議事繁忙為由委託律師出庭,以為我和劉玉琦將有所膽怯,未料兩人愈戰愈勇。

到此階段,我們決定反擊,將所蒐集梁某侵占、背信資料寄交台中市調查站,並到調查站做筆錄。調查站人員認為以上述資料移送法辦,梁某無所遁形。兩個月後卻無下文,因某親民黨立委施壓,調查局將此案壓下。

我們乃將全案資料直接向地檢署遞案,檢察官調閱台中市調查站相關筆錄及偵查報告,梁某和總幹事出庭時發抖不已,開庭幾次後,2005年7月兩人只被起訴背信。

中國時報的報導內容為:「台中市議員梁某擔任莒光國宅社區管委會主委,涉嫌夥同總幹事周某,未經管委會通過,擅自將總價3000多萬元的電梯汰換更新工程交由通力電梯公司施作,且更改合約草案有損住戶權益,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背信罪嫌將梁某、周某起訴。

檢方指出,梁某自90年7月1日擔任莒光新城的主委、周某則在91年4月獲管委會聘任為總幹事,均為受社區全體住戶委託處理事務之人。莒光新城於74年建造完成,20棟住宅大樓內的39部電梯因使用15年致機件老舊,梁某則於91年11月召開的住戶大會中,提案討論39部電梯的汰換更新工程,工程總價金約3000多萬元。

因該計畫契約所涉金額龐大,攸關全體住戶權益,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範的社區重大事項,梁某等卻利用掌控管委會的機會,在未知會其他委員的情況下,逕行邀請通力電梯公司報告,並表決通過通力的電梯10年保養維護合約、主機三至五年免費更換案,金額為3229萬元。而在住戶大會中,更以住戶不出錢為宣傳,誘使出席住戶在未達法定出席住戶人數的情形下,表決通過通力的合約案。

事後,管委會委員劉君提出修正一件,認為合約草案中僅有莒光新城無故中途解約需賠償違約金部分,卻無規定通力公司的罰則,但梁某、周某均不採用而逕自與通力簽訂正式合約而遭到檢舉。台中地檢署偵結,檢方依背信罪嫌將梁某、周某起訴,請求依連續犯加重其刑。」

梁某被起訴後氣焰稍減,不過劉玉琦判斷若僅追究背信,判刑機會不大,而且侵占部分未起訴即見端倪,似有妥協。果然,年底的市議員選舉前,梁某被判無罪。雖有鄰居認為我們輸了,我和劉玉琦並不在意,因為梁某市議員連任慘敗,眷村選票流失大半,公道自在人心。

2003年暑假,我搬離莒光新城,劉玉琦孤軍奮鬥,持續蒐集梁某狗屁事端,讓梁某不停跑法院。眷村也愈來愈多人看清梁某真面目,社區管理委員會的梁某嘍囉佔11席,反對派九席,雙方纏鬥不已。

梁某身兼社區管理委員會主委、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社區老人福利會會長等職,四年前當選市議員後,里長一職交給老婆掌管,市議員落敗後,又回頭當里長。眷村有如黑洞,就是這種人在長期掌權!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