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關心性別議題,對女性主義、性別理論有一些研究的跨性別女性。
反課綱學生林致宇表示:「慰安婦一定是被迫的嗎?就像性工作者,有可能為了經濟等因素而下海,『你(課綱微調召集人-王曉波)把性工作者看得非常卑賤!』」,對此論調讓我無法接受,當代的慰安婦多半不是被強行擄去淪為性奴,不然就是遭到誘騙而上當,即使真有如林所說是「自願」的,也是帝國主義與殖民剝削/宰制下的結果,當中權力的極度不對等與環境因素,並不可以輕易忽視甚或無視。且慰安婦制度本身就是奴隸制度,縱使是自願為奴也並不是種自主選擇,而是對人權的侵害。
除此之外,如果我們知道林所說的「經濟因素」,其實是種結構問題,而不單純是「自願」的話,這種說法也實為荒謬。即使是賣性者,也不是像現在走紅的「手天使」性義工一般,是有偉大志業、自主力強的人們,多是那些經濟弱勢(貧窮、背負債務)、性別弱勢(如弱勢女性、跨性別者)、國族弱勢(移民、原住民)、生命困境等的弱勢族群,並不是可以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因為他們的生命就是被困在這樣的泥沼裡,且受到皮條客的剝削與嫖客的暴力對待,許多身心都受盡煎熬、遍體鱗傷,最後抑鬱而終。雖偶爾少有幾個真正自願的幸運兒可以收入優渥、工作輕鬆愉快,但那從不是多數,更不要說幾乎都是社會相對優勢的人們,弱勢的賣性者依然身處於水深火熱。目前已經有不少進步國家,諸如:瑞典、挪威、冰島、北愛爾蘭、加拿大等國,基於人權、性平,認定賣淫制度是對人權(特別是性別平權)的侵害,因此制定了「北歐模式」(罰嫖不罰娼,嚴懲仲介)這樣的法律,保障賣性者並懲罰侵犯人權的嫖客與皮條客,且歐洲議會也表決支持北歐模式,並鼓勵其成員國以此立法。
雖然北歐模式在人權/性平界內部有正反兩極的聲浪,反方正如林所說的認為賣性是種「自願」的選擇;而正方則是看見當中的權力不對等、環境結構因素,以及認為賣淫制度本身與起源就是對人權的侵害。但連賣性者之「自願」一說,皆如此需要質疑/辯論,那已被認定處於非人化奴隸制度的慰安婦之「自願」,難道還能被拿出來「無線上綱」嗎?
身為人本主義、女性主義者,我認為不必討論慰安婦到底是不是「自願」,就像我們看待童工、黑奴一樣,「自願」多半是優勢者自圓其說的狡辯!我們是否也可以說童工、黑奴有可能為了經濟等因素而為奴,所以他們可能是「自願」的?優勢者往往避談他們透過結構上使用了多少「強制力」:是如何使弱勢者噤聲、迫於無奈,以及是怎麼洗腦使弱勢者把優勢者的觀點內化,且弱勢者的「自願」還被優勢者定義成「沒有反抗」、「沒有說不」,也就是只要男人只說慰安婦制度不是強迫就不是強迫,所以當有人指出慰安婦制度是種強迫的時候,男人甚至還可以反過來指控「你把性工作者看得非常卑賤!」。荒謬!以此類推,是否指出童工、黑奴是種強迫時,也是「把童工/黑奴看得非常卑賤!」?這種優勢者為鞏固威權(父權)似是而非的論調,實在令人瞠目結舌!
還有一點值得一提,身為反課綱運動的支持者,我發現到許多人反對「中華本位史觀」,爭取要有「台灣史觀」、「多元族群史觀」,但令我失落的是,卻幾乎沒看到有人出來反對「男性本位史觀」,爭取要有「女性史觀」或甚「多元性別史觀」,甚至根本鼓吹男性本位史觀。千百年來,人類的歷史幾乎都由男人寫成,女人、非二元性別者幾乎沒有機會寫下/創造自己的歷史,若我們希望社會邁向平等、多元,課綱中要有女性史觀、多元性別史觀就是必要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