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前媒體工作者,相信慢經常比快還好一點點,相信真理經常在兩端之中靠左一點點,相信台灣人只要努力多一點點。
不需要是個前媒體記者也可以感覺到,媒體記者如今已經成為一種全新的新聞類型(news genre),從電視台記者說了什麼蠢話、誰又抄了網友的稿子,到主播的胸圍和粉絲頁人數,到媒體各擁立場大亂鬥,到記者過勞和加班費怎麼算,然後,現在還要再加上記者被逮捕,以及教育部算不算是刑案現場和新聞自由是不是一種特權。
有些記者可能覺得很不爽,苗栗縣議會20年不刪預算,民代和民眾都不care,他只不過寫錯兩個字、講錯一句話,就宛如叛國一樣被天天練,網友監督記者的力道比監督政府還強,這符合比例原則嗎?但這就是現代社會,而且新聞圈已發生驚天動地的變化,我親耳聽見報社主管接讀者來電時霸氣十足說:「你不爽的話就退報啊!」那個年代,已經遠去。
記者已經變成一個人人樂於痛恨的職業,獲得的尊重愈來愈少,薪水愈來愈差,被討論的機率卻愈來愈高。當然,一般各行各業的情況也差不多,不過,基於「媒體」和「新聞圈」這個集體代名詞的強大,記者要概括承受同業、公司和整個行業惡名的程度,恐怕也在各行業中名列前茅。
記者之所以成為一個everybody loves to hate的行業,原因在於儘管網路通訊的發達使得資訊傳播扁平化和個人化,服務於機構媒體的新聞人,依然占據著經常被稱為「新聞平台」的公共管道。簡單的說,記者寫稿罵人,和一般網友在臉書和部落格上罵人,效果還是有著極大不同。這正是新聞從業者責任的來源,卻也經常被他們遺忘;而它也是網友緊盯記者不放的理由,在資訊傳播快到可以霸凌、可以殺人的年代,一字一句的影響力更勝以往數十倍。
社交媒體剛興起時,曾和朋友討論過傳統媒體的重要性,友人慨嘆傳統媒體將死。這句話對了一半,傳統媒體至今還在尋找穩定的獲利模式而不可得,很有可能在找到之前就倒店,這是真的。但我認為傳統媒體的影響力將有增無減,因為它的訊息將比以往更快速、深遠的方式散播出去。
最重要的是,無論傳播再怎麼變化,多數人都無法身在現場,而這是記者的職責所在。這一點除了說明第一線記者依然暫時無法被網友或寫稿機器人取代,也同時說明了上週被捕的三名記者為什麼要進入現場──身為一名記者,他們必須「在那裡(be there)」;如果今日我仍是記者,我也毫不猶豫的會跟進去。
從新聞自由是不是憲法給予的特權、憲法中沒有明文保障新聞自由的論點來看此事件,或是從教育部是不是刑案現場、難道記者可以跟隨並旁觀犯罪者而不受法律約束的角度來評論此事件,前者是完全忽略了憲法的「精神」,只看法條,後者則是錯誤的類比。
我不會否認新聞媒體業的崩壞,它既有時代背景,也有結構因素。我也不會否認,有些記者爛,有些記者既壞又邪惡。只是大多數的時刻裡,有關媒體的議題都是被大鍋炒,把記者專業性、新聞倫理、法律與媒體的關係和「誰是媒體?」這數十種不同性質的問題放在一起討論,最終得出一個「記者就是爛」、「小時不認真,長大當記者」的結論(史努比小時是真的不認真啦),實在也蠻令人無奈的。
或許這有點八股,但記者確實是為了為公眾傳達訊息之故而be there,追根究底,這是新聞業存在的原因。有時我也會和一般人一樣,笑著某某記者又說了什麼蠢話,連線時不知所云,稿子寫得稀巴爛、偏頗,但是因為自己曾經「在那裡」,當我吹著冷氣看街頭抗議、颱風天坐在家裡看各地災情,還是會覺得這世界真是不能沒有記者。
那些搞得清楚自己為什麼身處在這個行業的記者,其實是蠻可憐的一群人。在史努比家坐天的武則天曾有這樣極為精準傳神又悲慘的形容:跑體育新聞時,一天到晚開口閉口都是運動新聞、看的電視是球賽、和朋友聊天時的主題是球賽,開的玩笑總和運動相關,連打電動都還是籃球棒球,到了跑政治,以上主題就全部換成政治。她說:你們應該get a life!
這些經常是大家茶餘飯後話題、消遣對象的人們,問題確實多多,其中有些人可恨、愚蠢至極,但是當有一天這些好人、壞人和爛人不在那裡了,或是被抓光了,相信我,台灣並不會更好。
我相信每個人都能找到很好而正當的理由憎恨記者,台灣新聞業在脫胎換骨之前也還會繼續被訕笑下去,但是每個人都應該譴責馬英九政府逮捕記者的舉止,因為那一天警察不只是逮捕了三名記者而已,而是挖去你的眼、割去了你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