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的何止是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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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很久以前,有個人喜歡說垃圾話;國王認為他說話「不衛生」,於是把他關起來打了一頓。這傢伙很不服氣,繼續到處主張「每個人都有講垃圾話的權力」,然後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他的陣營,認為「言論自由的確很重要,說垃圾話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應該予以支持」。雖然他只是單純地喜歡說垃圾話,但是他觸發了人類對於言論自由的追求,關於言論自由的論述也越來越豐富。

以上只是一個虛構的故事,但是最近這個故事的另外一個版本真實地發生了。冰島的一位十七歲的女生因為不爽臉書的審查機制,所以上傳了自己的露點照,結果照片被下架了。於是引起許多人的聲援,許多女性也上傳自己的露點照。然後再全世界掀起一股「解放乳頭」的風潮。

關於「解放乳頭」這件事情之所以引起爭議,我個人的理解(應該也符合一般人的理解)是這樣子的:第一,身體不能「全都露」;第二,身體的哪些部位必須打上馬賽克呢?男生的雞雞、女生的妹妹還有咪咪;第三,有人跳出來抗議「為什麼男生的咪咪可以見光,女生的咪咪就要打上馬賽克呢?」。抗議的方式,就是把自己露咪咪的照片貼在臉書上。

爭取「女生也可以露咪咪」最重要的意涵不在於「終於可以露咪咪了」,就如同「爭取言論自由」最重要的意義在於「言論自由非常重要」,以及「我們如何爭取各種自由」,而不僅是「我終於可以天天講垃圾話」。這樣一個「解放乳頭」的議題,如果你只是利用鼻孔「哼哼」兩聲就得出結論,認為這就是一群無聊的女人的無聊舉動,並且決定嗤之以鼻,未免有些辜負了自己的大腦。

那麼,解放乳頭這件事情的意義在哪裡?或者說,有什麼值得爭議?

話說從頭,我們得要先確定問題的內涵:一、「身體不能全都露」,二、「男生的雞雞、女生的妹妹和乳頭這三個部位不能露(相對也得說明為什麼其他部位露出來沒關係)」。

而,在探討這些問題之前,還有一個更根本的前提得要建立:一件事情之所以應該被禁止、之所以「不可以做」,不外乎四種可能:「傷害他人」、「傷害自己」、「傷害制度」、以及「以上皆是」。

傷害他人

我唱歌難聽不是問題,但是如果我偏要在公眾場合高聲唱歌,這個就讓人難以忍受了。你的乳頭好不好看我不知道,但是我不想看到你的乳頭,你偏要在公開的場合「解放乳頭」就會傷害到我,所以不應該被允許。

可是,問題是,你確定每個人都想看男生的乳頭嗎?為什麼男生露乳頭不會傷害他人、女生露乳頭就會?

有些人說,因為女生飽滿的乳房是第二性癥,所以不同於其他的身體器官,特別「不應裸露」。咦?我們討論的是「乳頭」不是「乳房」哦!女星們大秀事業線,渾圓飽滿的「乳房」呼之欲出,連那個「點」都激凸,只差沒有跳出來和大家打招呼,也沒見過誰抗議這種裸露第二性癥的罪行啊?

更何況,男生的鬍子也是第二性癥啊!為什麼臉書不會刪除男生滿嘴鬍渣的照片?

有些人說那是因為因為女生的乳頭與「生育」有關,負責哺乳,所以和男生的乳頭不一樣。咦?因為和哺乳有關,所以不能露出?哺育相關的器官特別見不得人嗎?何況「乳房」難道和哺乳無關?怎麼裸露乳房就不見抗議?

總之,簡單一句話:既然男人裸露乳頭不會傷害他人,為什麼女人解放乳頭就會傷害他人? 如果不能確實回答這個問題,就沒有理由反對「解放乳頭」這個運動。

傷害自己

一個老問題,是:「女生穿著迷你裙遭到歹徒攻擊性侵,於是政府『要求』女性穿著應該保守,以降低遭到歹徒侵犯的可能性」。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

有些人主張女性露出乳頭會刺激男人的性慾,並且認定精蟲上腦的男人很可怕、可能會傷害女人。簡單的說,就是「女生要懂得保護自己」。

可是,很多男人看見女人雪白的肩膀或修長的美腿就會亢奮,是不是應該一併撻伐露背裝與迷你裙?有些男人不在乎女人胸部的罩杯大小,只要看到臉蛋漂亮的就亢奮,是不是應該鼓吹女人戴面紗?

不論如何,就先退一百步,假設「迷你裙的確會刺激犯罪慾望,於是這樣的打扮會讓婦女自身陷入險境」。那麼,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應該是「矯正癡漢的錯誤行為」、「保障婦女的安全」,還是「限制婦女的穿著」呢?

政府別說是「要求女性」了,就算是「呼籲」,也會受到各界批評,認為政府搞錯方向。可是我們的文化「要求」女性不可以露出乳頭,原因是「女生要懂得保護自己」?

況且,別忘了,許多女性同胞看見猛男胸肌是如何尖叫亢奮,怎麼就不見政府呼籲「男性同胞應惜肉如金、保護自己」。男性遭到女性強暴的新聞其實早已不是新聞了呢!

說到「保護自己」,你知道嗎?就在不久之前的1950年代,美國的種族歧視依然嚴重。不過呢,有些美國白人為了「保護黑人」,主張「不應該讓黑人與白人在同一家餐廳吃飯、在同一間學校上課」。你覺得可笑嗎?

傷害制度

如果不要理會嚴格的學術定義,那麼,廣義的「制度」應該可以包含很多東西。「法律」、「行政命令」、「網站貼文審查機制」、「道德觀」、「社會觀感」都算是。「解放乳頭」運動既然引起了爭議,當然可以視為「一定程度衝擊了現有制度」。問題是:現有的制度是一個值得捍衛的制度?還是一個應該改革的制度?

「制度」從來就是一個動態的概念。每到夏天海邊滿是穿著比基尼的女性,如果上演一齣穿越劇回到四十年前,當時的人可能會義正辭嚴地唾罵這群衣不蔽體的「賤女人」。現在的你如何看待當時那群義憤填膺的人們呢?

四十年後的人們,將會如何看待兩週前在臉書上傳自己露點照的女人們呢?又會如何看待現在大罵「那些白痴女人」的人們呢?

伊斯蘭教要求女性蒙面,信教的女性自願蒙面理所當然,如果據此攻擊「不蒙面的基督教徒」,未免莫名其妙。同理,基督教提倡婚前守貞,很好,但是如果據以攻擊那些發生婚前性行為的人,未免莫名其妙。

如果因為「你相信女生露乳頭很不好」,就攻擊那些露出乳頭的女性,是一種崇高的道德正確嗎?

你發現了嗎?文章這麼長,我們甚至沒有討論第一個更加根本的問題「為什麼身體(不論男女)不能全都露」這個根本的問題。「解放乳頭」這件事情,爭取的不過是「與男人平等的裸露自由」,卻足以引起廣泛討論,就證明了在這個制度下,我們的思想如何地不自由。

解放的何止是乳頭

整件事情,最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每個人都活在「制度」裡,而歷史告訴我們制度「的確」是動態的,也「必須」是動態的,否則人類永遠無法進步。我們如何看待「解放乳頭」這件事情,反映出我們如何看待問題、如何面對制度的變動或不變動。或者更簡單的說:我們的思想是不是有進步的可能。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