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想想】勿忘今朝:10年前的太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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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回顧318太陽花運動一週年之際,最近國民黨、中國和美國部份學者聯手唱和,再度搬出92共識為中國底線,不接受就會「地動山搖」之類的論述。在總統大選即將主宰未來一年半的國內新聞時,兩岸關係顯然也不能免俗的再度成為公眾焦點。不過要提醒大家一件經常被忘記的事:10年前的今天,也就是2005年3月26日上達百萬人參加的「反反分裂法大遊行」。

將它形容為10年前的太陽花運動,亦不為過。如果今天我們因為馬政府的親中姿態而觸目驚心,千萬不能忘記,這一波由國共再度攜手合作而起的變局,都由10年前的3月而起。我們可以說,它就是今日ECFA、貨貿服貿、一面倒兩岸關係的序曲。

反反分裂法大遊行,是基於2005年3月15日中國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而這部法律又是針對陳水扁於2002年提出一邊一國主張的反制。這部法律說什麼呢?它表明「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至於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屬於內部事務,不應受外國勢力干涉。

反分裂法雖然主張以協商和平解決兩岸問題,卻明定三種情況中國政府可以用「非和平方式驗其他必要措施」維護主權完整,也就是可以動用武力。這三種狀況是:「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至於如何詮釋與定義這三種狀況,由中國自己決定。

這項法律制定之初,曾經考慮過「台灣關係法」的名稱,很明顯是要和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互別苗頭,它的用意在於再度重申台灣問題為「國內問題」,最重要的給予中國動武找到合法理由;而中國向來也不吝惜於利用戰爭的恐懼,因為這一招對台灣人相當有效。

反分裂法很明顯是企圖改變現狀,同時大刺刺的以武力威脅台灣,國際社會回應均無好評,台灣人縱使各有統獨主張,卻也無法接受武力恫嚇,群起抗議。當時在野的泛藍陣營對此法表示反對,卻聲明326遊行是執政黨的政治操作,拒絕動員參加。中國方面也沒有坐以待斃,向來力挺台獨的奇美集團董事長許文龍,在326當天登報呼應「台灣大陸同屬一個中國」。

但最不可思議的是,當時的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在3月28日,也就是大遊行的兩天後,就率團訪問廣州舖梗。接下來大戲登場,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於4月26日赴南京、北京訪問八天,同時在與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會面之後發表五點共識,其中包括在認同92共識基礎上恢復談判、促成和平協議與建立國共平台等等。

年輕一點的朋友可能不清楚,4月26日連戰準備赴中那天,由民進黨部份立委、台聯以及史明率領的民眾,是如何在桃園機場轟轟烈烈的大戰新黨、愛國同心會和黑道成員,幾名落單的泛綠支持者還被打得頭破血流,其情其景和10年後太陽花運動發生在立院、政院週邊的衝突,實在有異曲同工之妙。

從315反分裂法通過到326大遊行,再到426的連戰訪中與桃機事件,當時的台灣人氣憤也罷、抵擋也罷,大概也未曾想過,那個時刻會成為兩岸關係進程的分水嶺。接下來的國共合作、ECFA、兩岸協議,台灣即將像一部失控的大卡車,快速的向海峽西岸開去。

很諷刺的是,馬英九一直告訴我們兩岸關係處於60年來最佳的狀態,但無論是2005年3月26日或是2015年3月26日,台灣人都還在作著一樣的事:抵抗中國的無情威嚇和有形無形的入侵;而中國國民黨也都還在作著一樣的事:在未曾徵詢台灣人同意、獲得台灣人民授權的情況下,就以一套無法自圓其說的理論,逕自決定台灣的未來。

所以在326大遊行10週年的今天,我們要問,中國說它的底線是92共識、一個中國,美國的底線是避免台海發生戰爭,所以要台灣什麼都不作、避免「挑釁」,有沒有人記得問台灣人民:你們的底線是什麼?而台灣人願意再次大聲的喊出來嗎?如果中國要求民進黨凍結台獨黨綱,它自己是否該先凍結反分裂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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