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寫小說、報導文學到從事文化工作,留學西班牙,定居古都台南。現台南公民智庫執行長,大學兼課,關心政治與文化歷史。
回復歷史記憶,消除國家上空的幽靈
西班牙的歷史記憶法,就是台灣常說的轉型正義法案,「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這個名詞幾乎已經跟「台獨」一樣被藍綠兩黨汙名化了,要不就是說他會挑起族群對立,要不就說這是當時大時代環境所造成的傷口,越挖會越傷痛…等等諸類的藉口。其實歷史記憶法案不是西班牙的專利,在歐洲各國甚至中南美洲國家(如阿根廷、哥倫比亞),非洲國家…等,都有類似的法案,針對該國的特別歷史記憶用法律作出特定的回覆與評價。
為何歐洲各國會將該法案稱為「歷史記憶」法?相較「轉型正義」一詞,「歷史記憶」顯得較不具爭議性。而「歷史記憶」(Memoria histórica)是一個較新的史學概念,法國歷史學家Pierre Nora提出解釋定義指出「歷史記憶」主要是指人類集體有意識地深入回復指向與他的過去相連結,無論是真實還是印象,伴隨著特別尊重的評價與對待。因此針對這些不同國家特定的歷史記憶所訂定法案就叫作「歷史記憶法」。
目前全世界各國採用一般轉型正義的具體作法,包含有下列項目: 透過國內外調查研究配合相關機密檔案的解密,對於過去犯行的史實予以公諸於世。沒收迫害者不當取得的財富。在國內或在國際間,對迫害者進行審判。逆轉建立迫害者的形象,使其形象符合史實。對受害者提供包括:金錢賠償,名譽回覆,國籍恢復,等相對的補償。
此外,對現存系統的改革包括:對腐敗,濫權,無能等曾參與過去迫害犯行的的軍警,官員及任職於司法體系的人給予革職,整肅;避免這些人及威權政府的支持者以各種手段整肅過去的反對組織。鼓勵敵視的族群聚落重修舊好,其中包括了經由法律上對受害者的輔助,和社會改革。建造紀念碑保存紀念物及博物館來真實呈現過去的記憶。
例如捷克在民主化之後於1991年通過《除垢法》,限制曾在威權政府時期任職情治或特務機構的情治人員、線民,或前共產黨黨工的工作。而西班牙的歷史記憶法是較為全面的,長期以來西班牙的右派政黨及組織有部分成員是來自佛朗哥的信徒,掌握有一定的政治實力與影響力,轉型正義有相當的難度;Zaragoza大學歷史系教授Alberto Sabio Alcutén的《危險的民主派人士》(Pligrosos demócratas)一書中,提到反民主的佛朗哥信徒當年提出「漸進式的民主」,認為民主不能躁進,要一步一步來,作為反對民主直選的理由,背地裡當然是法西斯的,不過是偽裝的民主,這些透過轉型正義,回復歷史原貌後,就會現出原形。
歷史記憶法讓西班牙人的恐懼完全去除,真正的公平得以伸張。西班牙參與內戰調查工作的知名巴斯克大學教授暨人權法醫Francisco Etxeberria Gabilondo說: 「在西班牙可能仍有人當談到西班牙內戰時是壓抑並伴隨著恐懼的,這些人必須被告知,這是不公平的,理解他們、支持他們,恐懼不應該繼續存在!」這些法西斯的幽靈一直在人們的心中,國家的上空徘迴,唯一的一帖良藥就是回復「歷史的平等權」,透過歷史記憶法,驅散歷史與人民心中的幽靈!
我站在歷史的轉捩點,從西班牙望向台灣,看見台灣上空的歷史幽靈盤旋未能散去,我們的民主正常化缺的就是這最後一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