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在街頭闖蕩,在廟堂拔劍砍柱。曾是刑期比短第一名政治犯。
現在:種菜,種花,還自以為是吟遊詩人。
國民黨議長買票買到贏得了綠營席次佔多數的新北市和台南市,其中台南市議會李全教由議員買票一路買到議長,竟然讓市議員只選上16席的國民黨扳倒29席的民進黨,國民黨中央高興得不得了,中央黨部發言人陳以信說「感到欣慰」。同時痛批民進黨在「各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過程中,為求目的不擇任何手段。」
民進黨在議長選舉後,賴清德、陳菊、蔡主席接連呼籲為了端正選風,建立責任政治,議長選舉應當改為記名投票。大勝之餘的國民黨毫不客氣地回擊說,為什麼現在選輸了就要改記名投票,以前為什麼不要求?可見民進黨對「議會自主」的解釋明顯前後不一。
其實民進黨在議會選舉要求記名投票歷史淵源流長,並不是今天才開始,而是早在國會剛剛全面改選時就開始了。只不過一開始就被國民黨擋住一直擋到現在而已。
1993我剛當上第一次全面改選後的立委,在行使閣揆同意權時發現,依規定竟然是不記名投票,奇怪得不得了。因為各國議會投票固然有的記名有的不記名,但是遇到閣揆同意權時毫無例外,一定是記名。因為唯有記名,國會對閣揆的信任才清楚,責任政治才能建立,內閣也才能順利運作。因此我提案要求改變規定成為記名投票才行使同意權。當時獲得民進黨黨團立委支持,包括盧修一、沈富雄、施明德、陳水扁等40人都連署提案,並且紛紛發言支持,無奈最後仍被國民黨否決。
當時最奇怪的一點是,最反對記名投票的人,是和李登輝總統唱反調的非主流派,如新國民黨連線的一些人。那時國民黨主流、非主流惡鬥非常激烈,非主流派想利用秘密投票的掩護投不同意票給主流派難看,所以反對記名投票;但主流派也反對記名投票,應該是因為他收編了一些非主流人士,所以對秘密投票有恃無恐,另一方面則是避免和非投不同意票不可的立委面對面攤牌,自己顏面不好看,於是舉世怪胎的閣揆秘密投票制就被國民黨保留下來了。
依一般民主國家的做法,閣揆同意權當然是記名投票,但是議長則採取記名和不記名的都有,例如美國所有的人事案表決都採取記名的方式,但是英國議長現在是不記名的方式。
因此議長要怎麼投票就可以由各國依自己的需要自行選擇。
議長如果選擇不記名投票,主要是考慮強化議長的中立性,既要讓議員在沒有人情包袱和政黨考量之下自由投票,又要讓議長在行使職權時更能維護自已的中立性。相信這也是到現在仍然有一部份學者反對議長選舉記名投票的理由。
從這角度看起來,這些人主張不記名投票是立意良善;只不過這樣做在台灣幾十年來的經驗早證明效果完全適得其反。
不記名投票在國會成了勾心鬥角權力傾軋的遮羞布,在地方則成為國民黨地方黑道角頭運作的溫床,透過秘密投票,他們可以充分掌控議長在自己手裏,讓議長失去中立性。
由此可見,議長投票改採記名投票,毫無疑問是台灣必不可不做的民主改革。有人說改採記名,買票更容易,這實在是不食台灣煙火的大外行。台灣的國民黨議員早就開發出了秘密投票只對社會大眾秘密,但對黑道角頭一點也不秘密的技術了。那些技術現在是用來對付民進黨,在過去則是國民黨不同派系拿來互鬥用的。因此國民黨每一屆議長選舉很少不形象大傷的,如今竟因為可以拿來對付民進黨而不願修改成記名投票,真是不自我愛惜,怪透了的黨。
這次國民黨雖然賴「不記名投票」的掩護多拿了兩席直轄市議長的席位,但是依台南議長已被檢察官偵辦的情勢看來,國民黨樂極生悲的結局恐怕難逃。鑽這種漏洞佔便宜風險太大了,大不值得了,呼籲國民黨還是從善如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