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想想】在南極星下想想台灣:Fair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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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今周刊》的澳洲打工度假報導刊出後,引發熱烈迴響。其實,來澳洲打工度假的台灣青年動機不盡相同,但台灣不公的低薪環境卻是促成他們來澳洲的主因之一。

台灣人來澳洲打工度假的人數有多驚人呢?根據澳洲移民與公民部(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資料,台灣人申請打工度假簽證者從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的6,137人,成長到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的22,393人,成長幅度驚人。我在墨爾本就常遇到三五成群的台灣打工度假者,而且最近在墨爾本市區,也出現越來越多來自台灣的街頭藝術家。

其實,台灣與澳洲的關連性並不僅於打工度假;在1978年白澳政策取消後,澳洲就成為台灣移民的目標,也是僅次於美國與加拿大的移民地。1995年6月,蓋洛普調查指出,澳洲是台灣人最想移民的地方,比率高達22%。

從種族歧視到族群多元與平等

政治上,澳洲常被台灣人引為對抗中國統一論的例子(英國vs.澳洲與中國vs.台灣)。澳洲與台灣有相似處,例如同樣有原住民、也是個移民國家;當然也有很多差異處,但澳洲的成長或許可以當作台灣的借鏡。澳洲面積廣達769萬平方公里,人口僅有約兩千一百萬人(2011年普查),澳洲人口包括原住民及托雷斯海峽島民(Torres Straits Islanders),以及來自約200個國家的移民。原住民人口約54萬人,澳洲總人口有24.6%出生於海外,另外有43.1%的澳洲人父親或母親出生在海外,而且有為數將近70萬名的難民。現在的多元人口結構,使得澳洲不斷倡導包容的多元文化、族群平等、反對種族歧視。

在倡導多元文化與反種族歧視前,澳洲也有一段「過去」,那就是大家熟悉的白澳政策。

墨爾本在早期被華人稱為「新金山」,因為前一波的華人淘金熱是前往美國「舊金山」。1851年開啟「新金山」淘金熱,大批華人來到墨爾本追尋夢想。由於華人導致礦工工資下降以及文化差異,19世紀發生不少排華暴亂。1875到1888年間,澳洲所有的殖民地政府相繼立法不再接受華人移民。1901年,澳洲聯邦公布太平洋島勞工法案(Pacific Island Labourers Act),在此法案下,數萬名在澳洲工作的美拉尼西亞人(Melanesian)在1906到1908年間遭到遣返;這就是白澳政策的開端。這個封閉政策,從19世紀末至1978年持續了約一世紀。

現在,澳洲的多元文化是由已在當地4萬至6萬年的原住民開始,加上18、19世紀來自英國與愛爾蘭的Anglo-Celtic移民文化,以及後來的希臘、義大利、華裔、越南裔、印度裔以及其他各洲移民所構成。

澳洲 Fair Go

由於澳洲的族群多元,「公平」就成為重要的課題。澳洲國歌Advance Australia Fair雖然創作於1878年,但直到1984年,也就是白澳政策廢除後6年才成為澳洲國歌。Fair在國歌中的意思是「美麗、美好」,而澳洲人強調的基本價值也和Fair有關,但卻是另一層意義「公平」。澳洲人最重要的價值就是Fair Go(公平對待)以及Mateship(夥伴友誼)。

2011年1月26日澳洲國慶前夕,總理Julia Gillard再次強調這兩個澳洲價值的重要性:「We will hang on to our Aussie mateship and our Aussie fair go in the worst of times and in the best because we are Australians.」。

Mateship指的是,不管是朋友或陌生人,在逆境或需要幫助時,彼此互助的傳統。Fair Go則是希望建構一個公平的澳洲社會,不管種族、性別、貧富、職業、學歷等等,一律平等。

Fair Go似乎難有評判標準,但澳洲盡力實現Fair Go,例如在官方澳洲人權委員會(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努力下,通過1975年種族歧視條例(Racial Discrimination Act)、1984年性別歧視條例(Sex Discrimination)、1986年人權與平等機會委員會條例(Human Rights and Equal Opportunity Commission Act)、1992年殘疾歧視條例(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2004年年齡歧視條例(Age Discrimination Act)。

在工作權利上,更能看出澳洲對Fair Go的努力。2012年11月,在職場婦女平權署(The Equal Opportunity for Women in the Workplace Agency)努力下,通過職場性別工作平等法(The Workplace Gender Equality Act),促使男女薪資趨近、鼓勵男性多花時間照顧小孩與家庭。澳洲工作平等網(Fair Work Australia)也詳列勞工的權利,並提供24種語言協助各國勞工。此外,澳洲的職業收入差距並不懸殊,而且也沒有職業歧視的問題,一般藍領勞工的收入更可能高於在辦公室內的白領(詳見此網頁)。

此外,有別於台灣對本勞、外勞的不平等待遇,澳洲的外勞(含打工度假者)享有與澳洲公民及居民一樣的薪資待遇與工作條件。此外若勞工(含打工度假者)遭雇主少付薪資、超時工作、增加工作、不准請假、威脅解雇甚至剝削勞力等,都可向澳洲平等工作監察署(Fair Work Ombudsman)申訴。

Fair Go?Taiwanese rights at work, worth fighting for?

在職場工作權上,正是澳洲對Fair Go的追求與實踐。2012年7月,英國《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指出,澳洲是全世界最不仇富的國家,主因極可能就是澳洲努力追求Fair Go。

雖然澳洲工會力量大而且勞工權益好,但澳洲人依然致力追求Fair Go。2007年聯邦大選,反對黨領袖陸克文(Kevin Ruud)喊出「Your rights at work, worth fighting for」以及「Your rights at work, worth voting for」挑戰執政黨成功。相較於澳洲的Fair Go,現在的台灣社會,卻是階級對立、職業對立、退休福利對立等等,窮者越窮、富者越富,基本薪資低落,導致成千上萬台灣青年離鄉背井來到澳洲打工。

想想在南極星下的澳洲,想想在北極星下的台灣!台灣能有自己的Fair Go嗎?而且為了Fair Go,你願意fighting for?你也能夠voting for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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