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臉書「裸露」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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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不少人意外發現自己的Facebook帳戶,雖然貼的是正常的大頭照與文章,卻被匿名人士檢舉「裸露」,即使這些受檢舉用戶經Facebook審查後沒有「裸露」即可過關,但歷經檢舉審查的過程,仍然造成使用者的小小困擾。先不論這些檢舉人士是否居心叵測,假設真的有「裸露」內容,Facebook 宛如網路警察的行為,你是否同意呢?

倘若,內容不是「裸露」卻是「血腥與暴力」呢 ?更複雜一點,如果再涉及不同宗教與地區之間的戰爭?周二,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 in Iraq and Syria,ISIS)在YouTube上公布了一段影片,內容據報是ISIS分子以小刀凌遲斬首美國記者佛利(James Foley)的過程,相當血腥駭人。過沒多久,YouTube即撤下了這支血腥短片,但已無法阻止影片檔案在全球網路上流傳。周三,幾家媒體在頭版刊出影片檔中的截圖,人們也開始在社交網站Twitter上大量轉載這些絕不會讓人愉快的截圖與報導。

很快地,Twitter的首席執行長Dick Costolo宣布暫停所有與該流傳影片有關的twitter帳戶,隔日,Twitter上絕大部分關於該影片的圖像內容都被移除。Twitter 的官方說法是收到Foley家人的要求,因此斷然採取行動。但這也引起一波爭議,認為真正的內容源頭在新聞媒體,Twitter不應限制這些轉載分享的使用者。

ISIS的影片在周二出現,周三,《紐約日報》(New York Daily News)即刊出一張最廣為流傳的截圖檔:身著橘黃衣服Foley跪在地上,背後僅露出雙目的黑衣人,就是令人不寒而慄的執刑者。而《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則選擇刊出另一張圖片:黑衣人把小刀架在Foley的頸上。兩張圖片還算是有所保留,點到為止,但對於是否應該刊出這樣的圖片,大眾的意見仍然分歧。

在台灣,幾家刊出ISIS 影片部分或圖檔的媒體,也有讀者反應過於血腥。但媒體刊出的內容適當與否,尚可受公評,但Twitter並非媒體,也非警察。從前也不是沒有類似的斬首影片檔在Twitter上流傳。

查看Twitter公司的使用者契約,在有關內容的使用條款中,提到使用者「應了解Twitter上可能有讓人不快的、有害的、不正確的、不恰當的、錯誤的資訊,但Twitter並不為網站上流通的內容負責」,說明Twitter自己定位為一個中性的平台,使用者自己必需要負起判斷的責任。而若有人要求Twitter移除內容,Twitter公司表示其審查的標準如下:「Twitter會考慮公共利益因素(例如相關內容的新聞價值),因此未必能滿足每一個移除的要求。」易言之,在媒體已經披露相關圖檔時,Twitter倒認為這些影像的新聞價值不足,而應予移除。人們疑惑的是,難道由於反恐之故,Twitter已不再是一個中立的平台空間,開始對特定內容進行審查與控管?

在Facebook、Twitter 等社交網站所流通的資訊,愈來愈多,同時這些網站的力量,也愈來愈大。尤其在「阿拉伯之春」後,人們不斷歌頌社群網站是集結人民力量、推翻政權的仙女棒。也許網站做為私人公司,本來就有權利藉著契約條款,控制使用者的帳戶與內容。但做為使用者的我們,在不斷提供網站內容之餘,是不是也有權利要求一下Facebook或Twitter,該有更公平透明的使用者條款?否則哪一天,寫了半天的精彩po文無端被「檢舉」消失,或是經營許久的專頁忽然因為「裸露」被停權,只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了我們,這些社交網站並非理想中公共論壇的網路版,其實它們還是營利企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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