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想想】 沒有核電,台灣也不缺電:破解馬政府的「製造缺電」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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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年夏天大概是台電公關媒體人員最忙的季節,只要天氣炎熱,台電就會盡責的「提醒」國人用電量飆高、供電吃緊,明後年可能會缺限電。今年也不例外。在七月中旬天氣炎熱那幾天,各大媒體紛紛報導「用電量新高台電備轉容量率創5年新低」、「若缺電台電:大戶、工業先限電」、「台電:明年供電更吃緊」,甚至連「發電機組中暑導致發電功率下降」的說法都出現了。台電這些動作,都指向一件事:如果新的電源開發方案無法落實,幾年內電就會不夠用;更確切的說,如果不建核四,或是現有的核一二三廠不延役,短期內就會缺電,就會有限電危機。

馬政府的擁核迷思

這也反映了國民黨政府一貫的擁核立場與說法。2013年2月25日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將核四停建議題交付公投決定後,行政院立即於同年4月推出《核能議題問答集》指出「若核四廠無法順利商轉發電,在各種未來電力需求預估情境下,最快自民國105年開始,會面臨備用容量率低於10%,甚至逐年下降,而有不足5%的情形。就我國過去經驗統計,當備用容量率低於10%時,就可能有缺電風險;低於7.4%時,則限電幾乎無法避免」。

行政院的說法,主要來自經濟部能源局歷年公布的《長期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規劃摘要報告》。這份以備用容量率為重點的報告,目的在於預測未來20年的長期電力負載需求,並據以規劃至少未來10年的電源開發方案,以達到電力穩定供應的目標。過去幾年的報告都顯示如果核四興建運轉且現有核電廠不提前除役的話,臺灣的電力備用容量率都將保持在10%的安全值以上;但如果核四停建,隨著核一、核二、核三廠除役,臺灣將立即陷入缺電的風險中。

被製造出來的缺電危機

上述行政院的說法看似合理,也有數據佐證,但如果我們仔細檢視這些數據,就可以發現這個說法只是馬政府用來威脅國人繼續依賴核電的伎倆;未來幾年的缺電危機,是被精心製造出來的。

未來電力是否短缺的判斷標準為備用容量率的高低,備用容量最簡單的說法是「全年度用電量最高峰的那一個小時可以備用的電力」,目的是為了確保供電穩定。按行政院的說法,備用容量率必須高於7.4%才能避免限電;這是因為過去台灣只要備用容量率高於7.4%,就不曾因電源開發不足而發生的限電。能源局採用的備用容量率計算公式為「(系統供電能力─系統年尖峰負載)/系統年尖峰負載x100%」,系統供電能力為台電系統中所有發電機組之淨尖峰能力的總和,年尖峰負載則採全年最大一小時的平均值。按照這個公式,備用容量率與系統供電能力成正比,與尖峰負載成反比。

高估尖峰電力需求成長率

我們先來看馬政府宣布將核四交付公投前的《100年版》(2012年4月)。在這個版本裡,2012年的尖峰負載成長率預測值為1.9%、2013年為3.6%,但這兩年的實績值分別是 -2.1%、2.6%,也就是說,2012年4月時政府對當年度與下一年度的預測值分別高估了4%(135.7萬瓩)與1%(173.3萬瓩),相當於0.5個核四廠的淨尖峰發電能力;此外,2014年到2020年的台電系統的平均年尖峰負載成長率為3.2%(為了下文的比較,從2014年起算)。

如表1所示,相較於大膽高估用電需求,能源局在電源開發上不僅保守,而且「恰到好處地」透過電源開發方案將系統供電能力控制在「有核四不缺電;沒核四就可能缺電」的範圍內,以符合「當備用容量率低於10%時,就可能有缺電風險」的說法。但另方面,我們也可以從這份估算中看到,即使沒有核四,近幾年內台灣電力備用容量率都高於7.4%的限電危險線。

表1:臺電系統備用容量率估算:《100年版》                  單位:萬瓩

年度

尖峰負載

預測值

若核四商轉

若核四停建

尖峰能力

備用容量率

尖峰能力

備用容量率

2012

3443.8

4062.4

18.0%

4062.4

18.0%

2013

3569.0

4034.2

13.0%

4034.2

13.0%

2014

3702.7

4171.2

12.7%

4044.3

9.2%

2015

3844.5

4291.6

11.6%

4164.7

8.3%

2016

3975.9

4617.4

16.1%

4363.6

9.8%

2017

4101.2

4802.9

17.1%

4549.1

10.9%

2018

4220.5

4957.0

17.5%

4703.2

11.4%

2019

4334.1

5130.7

18.4%

4876.9

12.5%

2020

4442.1

5217.4

17.5%

4963.6

11.7%

註:《100年版》報告中,核四廠1個發電機組的淨尖峰能力為126.9萬瓩。核四廠1號機於2013年5月商轉、2號機於2016年5月商轉。核一廠1號機於2018年12月除役,2號機於2019年7月除役。

來源:經濟部能源局,2012,《100年長期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規劃摘要報告》。

 

能源局操控報告公佈時機

在馬政府宣布將核四議題交付公投決定後,能源局火速把這份《100年版》的報告從網站上撤下;過去一年多來,即使立委問政所需也無法自能源局取得這份應該公開資料的《101年版》(2013年即已出版)。直到今年7月初能源局終於在網站上公開《102年版》的報告(出版日期為2013年12月)。由於核四是否續建尚未定案,我們期待看到的是能源局在這份報告裡負責任的將核四停建與商轉兩種情境併陳,並分別擬定電源開發方案。然而,這樣的期望落空了。能源局仍採核四於104、106年如期商轉的基本情境加以預測、規劃。

比較《100年版》與《102年版》兩份報告可以發現,經濟部為了回應社會各界對其高估電力負載需求的批評,在《102年版》的報告中將尖峰負載成長率下修,2014年到2020年的台電系統的平均尖峰負載成長率為2.5%,跟《100年版》的3.2%相比,有相當的降幅。

刪減電源開發方案

照理來說,調降尖峰負載可以增加備用容量率,減少台灣缺電限電的風險,但馬政府為了強行推動核四,居然把《100年版》裡已經規劃好的電源開發方案大幅砍掉,被刪除的供電能力甚至比尖峰負載減少的幅度還大。在《100年版》的報告裡,2012年到2020年間淨尖峰能力從4062.4萬瓩增加到5217.4萬瓩,共增加1155萬瓩。但到了《102年版》,為了配合電力尖峰負載成長率下修, 2020年淨尖峰能力居然只剩下4573.1萬瓩;短短兩年內電源開發方案的規劃減少了644.3萬瓩,超過2.5座核四廠的供電能力!而同時間的尖峰負載預測只減少了393.5萬瓩。

經過這個「調整」,核四廠續建商轉或核一二三廠延役對台灣電力系統穩定的重要性就被就凸顯出來了。依照《102年版》的報告,如果核四商轉,在2022年前台灣的電力供應都不會有太大問題;但核四廠若沒有發電,則2016年台灣就瀕臨缺限電的危機(備用容量率僅8.2%),2020年起備用容量率將低於7%(2022年甚至只剩2.4%),用馬政府的話來講的話,就是「限電幾乎無法避免」。也就是說,不管實際的情況怎麼樣,只要相關數字無法證明續建核四的正當性,馬政府就把手伸進去「調整」一番,再拿來騙民眾說「不蓋核四,臺灣會缺電」。

表2:臺電系統備用容量率估算:《102年版》                  單位:萬瓩

年度

尖峰負載

預測值

若核四商轉

若核四停建

尖峰能力

備用容量率

尖峰能力

備用容量率

2014

3482.0

4015.2

15.3%

4015.2

15.3%

2015

3591.8

4114.0

14.5%

3987.1

11.0%

2016

3692.2

4121.0

11.6%

3994.1

8.2%

2017

3792.3

4407.2

16.2%

4153.4

9.5%

2018

3883.3

4596.5

18.4%

4342.7

11.8%

2019

3967.9

4556.6

14.8%

4302.8

8.4%

2020

4048.6

4573.1

13.0%

4319.3

6.7%

2021

4128.0

4650.0

12.6%

4396.2

6.5%

2022

4207.4

4561.8

8.4%

4308.0

2.4%

註:《102年版》報告中,核四廠1個發電機組的淨尖峰能力為126.9萬瓩。核四廠1號機於2015年7月商轉、2號機於2017年7月商轉。核一廠1號機於2018年12月除役,2號機於2019年7月除役。

來源:經濟部能源局,2013,《102年長期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規劃摘要報告》。

 

邁向非核家園、供電穩定與減少碳排的三贏目標

難道依照馬政府的預測與規劃,沒有核四,台灣就一定會缺電嗎?當然不是。事實上,只要政府不堅持非核四不可的擁核立場,只要政府合理預測用電需求的增加幅度,並落實已規劃的電源開發計畫,台灣就不會有缺電危機。

比較《100年版》與《102年版》兩份報告,經濟部終於正視歷來嚴重高估電力需求負載的弊病,並將之往合理的方向下修成長率預測,雖然還有努力的空間,仍值得肯定。但更大的問題是,電源開發規劃理應是政府認為確切可行的方案,除非如核四交付公投等重大變數,不應任意刪減;經濟部在不到兩年內就任意地大舉刪除已規劃好的方案,豈不應該追究規劃不周與執行不力的責任?

如果以《100年版》的電源開發規劃方案與《102年版》的電力需求負載預測作為備用容量率的計算基礎,從表3可以明確看到,即使沒有核四,在2020年以前台灣的電力備用容量率都將遠高於7.4%的限電危險線,甚至還有非常充裕的空間檢討電力來源的配比與調度。也就是說,在「核四停建,核一二三如期除役」的情境下,即使沒有核電,台灣也不會缺電。

同時,在此預測與規劃情境下,我們積極努力節約的用電量,以及繼續擴大努力開發的再生能源發電量,都可以用來取代火力發電,減少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亦即,我們更可以透過發展節能與綠能,同時達到非核家園、供電穩定與減少碳排的目標。

表3:臺電系統備用容量率估算:《100年版》+《102年版》,在核四停建情境下

年度

尖峰負載預測值

《102年版》

尖峰能力規劃值

《100年版》

備用容量率

2014

3482.0

4044.3

16.1%

2015

3591.8

4164.7

16.0%

2016

3692.2

4363.6

18.2%

2017

3792.3

4549.1

20.0%

2018

3883.3

4703.2

21.1%

2019

3967.9

4876.9

22.9%

2020

4048.6

4963.6

22.6%

來源:經濟部能源局,2012,《100年長期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規劃摘要報告》、經濟部能源局,2013,《102年長期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規劃摘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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