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秘書
教育部針對去年12月1日部分立委呼籲政府執行全面尿檢驗毒,軍訓處副處長林煌已公開表示:「為顧及學生人權,不太可能強制各級學校所有學生接受尿篩。」然而,新竹市政府漠視該政策,反將新竹市全面尿篩勢在必行,遂於今年6月對轄內所有國高中生發放有問題的同意書,並在三所國中的試行檢驗之後,將於9月進行市內全面的施行。
此舉如教育部所言,違反學生隱私人權,且所謂的「意願書」也難以視為學生家長的自主同意。事實上已有某國中主任公開表示,若家長學生沒有勾選同意,又無清楚反對意見,校方就會懷疑學生有問題。這樣的作法,如何構成「自主性尿液檢驗」呢?
校園屬於教育場域,不應透過全面執行的手段,預設所有學生皆吸毒嫌疑人,並對拒絕檢驗者貼標籤為有問題者,有違教育部推動友善校園與人權的政策。事實上,以香港大埔區校園驗毒計畫的經驗來看,莊耀洸人權律師就認為,自2009年12月推行以來,竟無一個陽性反應個案,顯見計畫既無嚇阻也無助反毒,甚至讓青少年的吸毒活動趨於地下化。有香港前車之鑑,新竹市政府應懸崖勒馬,否則將惹一身人權臭名如尿騷。
全面尿檢驗毒違反已國內法化的兩公約隱私權,即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任何人的隱私與名譽,且第16號一般性意見更具體指出:「以電腦、資料庫及其他儀器收集或儲存私人資料–不管是由政府機關或民間個人或機構–必須由法律加以規定。」反觀新竹市長許明財的專案報告中承認「目前法未明訂可全面尿篩」,顯然有違公約所規範的法律保護隱私權。
再者,新竹市政府所謂蒐集學生家長之「同意」,是在特定的不當壓力之下取得,並非真正的「同意」,只會加深校園內教師、學生、與同儕之間的不信任,無助阻絕校園毒品的問題。香港莊耀洸律師就表示,與其進行昂貴、不可靠的全面驗毒,遭受道德和法律質疑、製造標籤效應,不如藉此進行正面的公民教育,舉辦各項活動,如徵文比賽、辯論、設計比賽、舉辦論壇、學生公投等等活動,激發思考和討論,讓學生參與在校園政策中,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性,才是一個尊重學生人權的友善校園。